金石例

丞相则书拜平章则云以某官平章政事左右丞则云以某人为某官叅政则云以某官叅知政事罢则书罢因功罪则各书其下贬降窜籍诛杀皆书
百官除目
三品以上则书其间有因事得官或特防与官者不当以品数论当悉书之
防古言语
有合书者则云为国朝语
诛杀罪人
前代杀当其罪者书某人伏诛其不当者书杀某人其大辟则嵗终书是嵗断死刑几人或有奏谳出入者则附书其下
锡赉犒劳
当书縁故前代多是银绢钱帛今多有细色缎子之类随事实书又银与钞例合以两及贯计不须计定数其余赐当从其实
甲子日分
前史并书甲子不书日分近所草定兼日分姑欲易见耳今各精攷甲子悉删去日分
天地灾异
京师所见则皆书偏方或见有成灾者则皆书余则否
奏除臣僚
内有奏而不允者必书其故无故者否
奏对陈言
臣下言事有关于大体者虽不准亦书
陞加散官
初授散官各官合与备书其后随职例陞者不书或随职降者则书不迁职止陞散官者则书加某官
征伐收抚
如平定诸国初则书命某人率师伐某其后次第悉书至入国都则书某国平下并书已行事实或有反叛则书何地某人反命某人率师讨之其后次第悉书至贼破败毕则书贼平上亲征者亦然
外国君长
外国不相属时则书某国主某殂立则书某国主某立自朝廷立之者则书某国王某卒立某人为某国王未封王者书世子
营造工作
宫殿皆书寺观亦书器物关朝廷用度者则书余则否
臣下奏事
凡中书省官同奏则称中书省官奏台院亦同如一二人奏则直指其人或其他有司令省中奏则称中书省转奏某人言某事或左右近人奏亦直书某人奏某事其后得防可之则称从之有一日奏数事则类事于后称并从之否则书不允有防并载于下启皇太子称令防准否则称令防不从
臣僚薨卒
宰相重臣书薨余俱书卒
金石例巻十
先文僖公所着金石例十巻制度文辞必稽诸古所以模范后学者也每见手泽不忍释去与其私于一家孰若公于天下传之子孙孰若法之人人使咸知先公之心去浮靡以还淳古顾不韪与谨刻之梓嘉与士大夫共之至正五年春三月望济南潘诩敬书于巻末此书元刻于济南文僖之子刋定重刻于鄱阳王思明校正三刻于龙宗武摹泰和杨寅弼抄本此从鄱阳本录出故有思明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