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立教十五论

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着外境,无智慧、性愚浊,无志气、干打关,此三不合也。
立身之本,在丛林合凭心志。不可顺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择高明者,不上法也。
第七论打坐
凡打坐者,非言形体端然、瞑目合眼,此是假打坐也。
真坐者,须要十二时辰,行住坐卧,一切动静中间,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但有丝毫动静思念,即不名静坐。
能如此者,虽身处于尘世,名已列于仙位。不须远参他人,便是身内贤圣。
百年功满,脱壳登真。一粒丹成,神游八表。
第八论降心
凡论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冥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
若随境生心,颠颠倒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也。速当剪除,不可纵放,败坏道德,损失性命。
行动坐卧常勤降,闻见知觉为病患矣。
第九论炼性
理性如调琴,弦紧便有断,慢则不应,紧慢得中,琴可调矣。
则又如铸剑,钢多则折,锡多则卷,钢锡得中,则剑可矣。
调炼性者,体此二法,则自妙也。
第十论匹配五气
五气聚于中宫,三元攒于顶上。青龙喷赤雾,白虎吐乌烟。万神罗列,白脉流冲。丹砂晃朗,铅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间,神已游于天上。
第十一论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气也。
性若见命,如禽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擒之制在气”是也。
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
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
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论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
心忘虑念,即超欲界。
心忘诸境,即超色界。
心着空见,即超无色界。
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象也。
不空不有,无后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