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注

向秀、郭象着《庄子注》

《庄子.内篇.逍遥游第一》
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鹏鲲之实,吾所未详也。夫庄子之大意,在乎逍遥游放,无为而自得,故极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适。达观之士,宜要其会归而遗其所寄,不足事事曲与生说。自不害其弘旨,皆可略知耳。
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非冥海不足以运其身,非九万里不足以负其翼。此岂好奇哉?直以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不患其失,又何处心于其间哉。
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夫翼大则难举,故搏扶摇而后能上,九万里乃足自胜耳。既有斯翼,岂得决然而起,数仞而下哉!此皆不得不然,非乐然也。
去以六月息者也。」
夫大鸟一去半岁,至天池而息;小鸟一飞半朝,抢榆枋而止。此比所能则有闲矣,其于适性一也。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此皆鹏之所凭以飞者耳。野马者,游气也。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今观天之苍苍,竟未知便是天之正色邪,天知为远而无极邪。鹏之自上以视地,亦若人之自是天。则止而图南矣,言鹏不知道里之远近,趣足以自胜而逝。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
此皆明鹏之所以高飞者,翼大故耳。夫质小者所资不待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若乃失乎忘生之(主)【生】而营生于至当之外,事不任力,动不称情,则虽垂天之翼不能无穷,决起之飞不能无困矣。
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掊风;背负责天而草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将图南。
夫所以乃今将图南者,非其好高而慕远也,风不积则夭阏不通故耳。此大鹏之逍遥也。
蜩与学鸠笑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