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戒经

太上经戒
经名:太上经戒。撰人不详,约出朴南北朝。慕集上清、灵宝及天师道戒律六种。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戒律类。参校本:《云笈七签》卷三十八。
太上经戒
十戒
《玉清经本起品》云:道言,昔元始天尊与诸贤圣,亿亿万众,处处周旋,最后下观弃贤世界,有一国王名曰德正直,利根辩慧,为众生故,而为导首。遍告国内臣民男女言:今得太平,天下无事,火灾消灭,兵刃不起,百谷成熟,皆由道恩,非自然也。何以报道?罔极之恩,唯当倾心尽意,恭敬供养,造立宫观,香花灯烛,晨夕礼诵,斋戒悔过,以求福佑。於是天尊命巨灵仙人而告王曰:子为一国之主,天下所推,凡间之贵,不先於此,但以正法治化,不枉人民,亦足功感上天,何烦秘要?秘要之道,卒难可闻,然秘要之阶,不过慈善,慈善之法,不违科戒。戒有多种,人亦多品。上品之人,身先无犯,亦无所持。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观境即变,以戒自制,不令放逸。如此之人,或受十戒、五戒,以自防护。下品之人,恶心万般,难可禁制。下品之中,复有二品:上品者,身欲奉戒,或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观身三百大戒,或受千二百威仪之戒,以自防保,令无越逸。下品者,身同禽兽,虽有人形,而无人心,纵受其戒,终无所益。今且受第二中戒,十种科禁。入道初门,诸人闻说,欢喜抃蹈,悉皆俯伏而奉戒言。天尊告曰:
第一戒者,不得违戾父母、师长,反逆不孝。
第二戒者,不得杀生屠害,割截物命。
第三戒者,不得叛逆君王,谋害家国。
第四戒者,不得淫乱骨肉,姑姨姊妹及他妇女。
第五戒者,不得毁谤道法,轻泄经文。
第六戒者,不得污漫静坛,单衣裸露。
第七戒者,不得欺凌孤贫,夺人财物。
第八戒者,不得裸露三光,厌弃老病。
第九戒者,不得耽酒任性,两舌恶口。
第十戒者,不得凶豪,自任自作威利。
右此十戒当终身奉持。
大戒上品并序
《上品经》云:太极仙公於天台山静斋念道,稽首礼拜,请问太极法师徐来勒曰:弟子有幸,得侍对天尊,自闻微言,弥纶万劫,洞观道源,过泰之欢,莫有谕也。顾玄少好神仙,白日飞腾之道,必想上圣,恒以髻鬣,大经微远,妙赜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