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注(宋黄居真)

黄帝阴符经注
经名:黄帝阴符经注。黄居真撰,约出於北宋。《通志□艺文略》着录。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
黄帝阴符经注
虚靖大师赐紫道士臣黄居真注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易》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贰。又曰:终则有始,天行也。天之道运而不积,故日月星辰系焉。天之行健而不息,故四时万物由焉。至人於其运者观之则与之相为周流;於其行者执之则与之相为终始。消息盈虚,莫之或违。呼吸屈伸,未始有沴。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夫如是,又何加焉?故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
人以木、火、土、金、水之炁以生,亦以金、木、土、水、火之炁以死。自至人观之,生奚足悦,死奚足恶,生我者乃所以贼我也。知其机,识其变,金木未尝相间,水火未尝相悖。五者相得,混而为一,则独存而常全矣。何死生之足计哉?顺之为天则毁之为贼,咸其心之自取,而施行之则在天也。
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阖户谓之宇,辟户谓之宙。宇宙为至大矣,而不离吾掌握之间,可使之无陵历之患,况其小者乎?职职而植,芸芸而动,动植之物为至多矣,而不出吾百骸之内,可使之无天阏之愆,况其寡者乎?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与人未尝相离,唯至人为然。全天之性曰人,得人之心曰机。天性尽矣,斯为三才;心机明矣,斯为物宰。静而复本,则湛然常寂;动而应变,则斡旋无穷。以人发天,以天定人,则幽明潜通而变化见矣。若夫不能立天之道,则机之发也无已时,而心之出也,岂不殆哉?鸟能相与於定乎?故曰: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天人合发,万变定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能变能化,机所为焉。天以不言而成变化,机固大矣。立天者,人能无机乎?然有心之机非机之极,无心之机乃极机也。机动於此,化形於彼,咸其自然。故天发杀机,川可为陆,陆可为川;人发杀机,能天之不能载,能地之不能覆,天人之机至是极矣。故曰:杀机天人合发,三才乃安,而万变以之而定焉,孰能逃吾之机乎?虽然,心生於性,机出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