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微仙君功过格

太微仙君功过格
经名:太微仙君功过格。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戒律类。
太微仙君功过格序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科曰:积善则降之以祥,造恶则责之以祸,故儒道之教,一无异也。古者圣人君子、高道之士,皆着盟诫,内则洗心炼行,外则训诲於人,以备功业矣。余於大定辛卯之岁,仲春二日子正之时,梦游紫府,朝礼太微仙君,得受功过之格,令传信心之士。忽然梦觉,遂思功过,条目历历明了,寻乃披衣正坐,默而思之,知是高仙降灵,不敢疏慢,遂整衣戴冠,涤砚挥笺,走笔书之,不时而就,皆出乎无思,非干於用意,着斯功格三十六条、过律三十九条,各分四门,以明功过之数,付修真之士明书日月,自记功过,一月一小比,一年一大比,自知功过多寡,与上天真司考校之数,昭然相契,悉无异焉。大凡一日之终,书功下笔乃易,书过下笔的难。即使聪明之士,明然顿悟罪福因缘、善恶门户,知之灭半,慎之全无。依此行持,远恶迁善,诚为真诫,去仙不远矣。
西山会真堂无忧轩又玄子序。
太微仙君功过格
功格三十六条
救济门士一条、教典门七条
焚修门五条、用事门士一条
过律三十九条
不仁门十五条、不善门八条
不义门十条、不轨门六条
凡受持之道,常於寝室床首,置笔砚簿籍,先书月分,次书日数,於日下开功过两行,至临卧之时,记终日所为善恶,照此功过格内名色数目,有善则功下注,有恶则过下注之,不得明功隐过。至月终计功过之总数,功过相比,或以过除功,或以功折过,折除之外者,明见功过之数,当书总记讫,再书后月,至一年则大比,自知罪福,不必问乎休咎。
功格三十六条
救济门十二条
以符法针药救重疾一人为十功,小疾一人为五功,如受病家贿赂则无功,治邪一同。凡行治一度为一功,施药一服为一功。
传一符一法一方一术、令人积行救人,每一术为十功,如受贿而传,或令人受贿,则并无功。
传人保益性命符法药术等,每一事为五功,如受贿而传为一功。
救一人刑死性命为百功,免死刑性命一人为百功,减死刑性命一人为五十功,救人徒刑为四十功,兔人徒刑为三十功,减人徒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