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立教十五论

外境,无智慧、性愚浊,无志气、乾打哄,此三不合也。立身之本在丛林,全凭心志,不可顺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择高明者,是上法也。
第七论打坐
凡打坐者,非言形体端然,瞑目合跟,此是假坐也。真坐者,须要十二时辰,住行坐外,一切动静中问,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但有丝毫动静思念,即不名静坐。能如此者,虽身处於尘世,名已列於仙位,不须远参他人,便是身内贤圣。百年功满,脱壳登真,一粒丹成,神游八表。
第八论降心
凡论〔降〕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冥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若随境生心,颠颠倒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也。速当剪除,不可纵放败坏道德,损失性命。住行坐卧,常勤降,闻见知觉为病患矣。
第九论炼性
理性如调琴弦,紧则有断,慢则不应,紧慢得中,琴可调矣。则又如铸剑,刚多射折,锡多则卷,刚锡得中,则剑可矣。调炼性者,体此二法则自妙也。
第十论
匹配五气五气聚於中宫,三元钻於顶上。青龙喷赤雾,白虎吐乌烟。万神罗列;百脉流冲,丹砂晃朗,铅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间,神已游於天上。
第十-论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气也。性若见命,如禽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禽之制在气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漏於下士,恐有神明降责。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远,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於尘中,心已明於物外矣。
第十三论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心忘虑念即超欲界,心忘诸境即超色界,不着空见即超无色界,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在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相也。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论离凡世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