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舍说诗新话

,可;谓先夺之而后予之,亦可,谓无所夺,亦未尝予,亦可。要惟诗人自知之,亦惟知诗者知之,他无与焉。 先生曰:“文所不能言之意,诗或能言之。大抵文善醒,诗善醉,醉中语亦有醒时道不到者。盖其天机之发,不可思议也。故余论文旨曰:惟此圣人,瞻言百里。论诗旨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按先生醒醉之说,前人无此精到。惜予句醉者少,醒者多。 先生曰:“诗眼有全集之眼,有一篇之眼,有数句之眼,有一句之眼;有以数句为眼者,有以一句为眼者,有以一二字为眼者。”按诗眼之说,前人已有之。先生之言更精透,敬录之以为诗法。 先生曰:“作诗有伏、应、提、顿、转、接、藏、见、倒、顺、绾、插、浅、深、离、合十六法,篇中、中、句中均有取焉。然必浑然无迹始善。”按此说宜与议、叙、写条合参。 先生曰:“诗涉修饰,便可憎鄙。而修饰多起于貌为有学而不养本体。”予谓不假修饰,而自然修饰,斯为上品。 先生曰:“五言亲,七言尊。(质文之说已见前。)几见田家诗而多作七言者乎?几见骨肉间而多作七言者乎?”按此可以见五七言之大然节奏。 先生曰:“‘心之忧矣,其谁知之?’此诗人之忧过人也。‘独寤寐言,永矢勿告。’此诗人之乐过人也。忧世乐天,固当如是。”按诗未有出于忧乐之外者。 先生曰:“《诗纬》《含神雾》曰:‘诗者,天地之心。’文中子曰:‘诗者,民之性情也。’此可见诗为天人之合。”按天地之心,即予道器之说所本。 先生曰:“诗言志,孟子文辞志之说所本也。思无邪,子夏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所本也。” 先生曰:“《诗》自乐是一种,‘衡门之下’是也。自厉是一种,‘坎坎伐檀’是也。自伤,‘出自北门’是也。自嘲,‘简兮简兮’是也。自警,‘抑抑威仪’是也。” (《说诗新语》一卷,系民国十二年后,自北平返里,教授南通学院时讲演之稿。略加修饰,成为兹编上卷。专就学诗作诗之根本上立论,大抵今人误解者加以纠正,前人所已言而不甚明了者,重表出之。作诗本无定法,而有一定之教与学。破时人之偶惑,引生徒之趣尚,区区微旨,同志者或有取焉。末引王新城、张武昌、刘兴化三先生之言,以志平生之私淑。丙子季秋范罕书于南昌南州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