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概

诗概 [清]刘熙载
《诗纬含神雾》曰:“诗者,天地之心。”文中子曰:“诗者,民之性情也。”此可见诗为天人之合。
“诗言志”,孟子“文辞志”之说所本也。“思无邪”,子夏《诗序》“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所本也。
《关雎》取挚而有别,《鹿鸣》取食则相呼。凡诗能得此旨,皆应乎《风》、《雅》者也。
《诗序》:“风,风也。风以动之。”可知风之义至微至远矣。观《二南》咏歌文王之化,辞意之微远何如!
变风始《柏舟》。《柏舟》与《离骚》同旨,读之当兼得其人之志与遇焉。
《大雅》之变,具忧世之怀;《小雅》之变,多忧生之意。
《颂》固以美盛德之形容,然必原其所以至之之由,以寓劝勉後人之意,则义亦通於《雅》矣。
《雅》、《颂》相通,如《颂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近《雅》;《雅生民》、《笃公刘》近《颂》。
“穆如清风”,“肃和鸣”,《雅》、《颂》之懿,两言可蔽。
《诗序正义》云:“比与兴,虽同是附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後隐,故比居先也。《毛传》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案《文心雕龙比兴篇》云:“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异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正义》盖本於此。
“取象曰比,取义曰兴”,语出皎然《诗式》,即刘彦和所谓“比显兴隐”之意。
《诗》,自乐是一种,“衡门之下”是也;自励是一种,“坎坎伐檀兮”是也;自伤是一种,“出自北门”是也;自誉自嘲是一种,“简兮简兮”是也;自警是一种,“抑抑威仪”是也。
“心之忧矣,其谁知之”,此诗人之忧过人也;“独寐寤言,永矢弗告”,此诗人之乐过人也。忧世乐天,固当如是。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出乎外也;“我任我辇;,我车我牛”,入乎中也。“鸣雁,旭日始旦”,宜其始也;“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持其终也。
真西山《文章正宗纲目》云:“《三百五篇》之诗,其正言义理盖无几,而讽咏之间,悠然得其性情之正,即所谓义理也。”余谓诗或寓义於情而义愈至,或寓情於景而情愈深,此亦《三百五篇》之遗意也。
诗喻物情之微者,近《风》;明人治之大者,近《雅》;通天地鬼神之奥者,近《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