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

甲乙丙
化偏印 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
凡遇化气之命,先将日主化出正五行,如日主为甲,与己作合,则甲旁书作戊字,盖甲己化土,甲属阳,当为阳土,戊即正五行之阳土也。然后将年月时之天元次弟化出,以之配戊,看当属何名词,如见甲为比肩,见乙为伤官之类。支藏人元,亦如是推,惟日主遇己庚者,仍作己庚论。试再列式于下以明之。
某武员外造
化比 甲申 化食煞印
化劫 己巳 化食财印
日主
作戊 甲子 化印
化劫 己巳 化食财印
初七庚午,十七辛未,廿七壬申,卅七癸酉,四七甲戌,五七乙亥,六七丙子,七七丁丑。
吴君造
化印 甲戌 化伤财煞
化劫 乙亥 化财印
日元
作庚 庚午 化财印
化食 丙子 化官
初九丙子,十九丁丑,廿九戊寅,卅九己卯,四九庚辰,五九辛巳,六九壬午,七九癸未。
以上所陈,仅就化气生克名词而言,至看命之法,不可尽拘于忌官煞,喜财印之说,盖有常有变,生克制化,亦如正五行之变化无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
心算命宫法
凡推命宫,须以生月,(如过中气,作次月之数推。)生时之数合算,(寅一、卯二、辰三……丑十二)得十四为本位。如月时之数,不满十四者,当加之,(加之十四为止)即以所加至数为某宫,如加满十四数者,当加至二十六为本位,即以所加之数为某宫。若推小限,须以命宫之数,与生年之数合算,再减本流年之数,即以所余之数为某限。如命宫与生年之数合算,再不足减本流年之数者,当再加十二。若减本流年之数二有余者,当再减十二,均以所余之数为某限。 跋
星命之学,通人未必习,习之者未必皆通。人以其书或有文无诀,或有诀无文,究其诀与文,又类失之鄙俚,俗积学之士,不得其诀。遂厌其文,游食者流,不讲其文,专秘其诀,故学者难之。袁君是书,举前人之诀,悉发其秘,穷源竟委,了无余蕴,虽无师传,可以执卷而求,不致恍惚迷离,如坠五里雾中,茫然不知崖岸,其加惠后学,岂浅鲜哉。至文章渊雅,议论明通,涤尽鄙俚俾俗之迹,俾俗士读之,绝无扦格之弊;通人读之,益相赏于牝牡骊黄之外者,又其余事也。丙辰八月,蜀南刘汉光缉熙甫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