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说

所急匪轻肥。恐不得遂其志也。
七年戊串公六十有l一岁构石庄子西村;
初志已遂,宿疴稍闲,构是以为闲游处。
八年己酉,公六十有三岁。潜邑王明府又旦,遣使存问,与吴司成书。
九年庚戌,公六十有四岁。往潜邑,报王明府币交。
十年辛亥,公六十有五岁。
十一年壬子,公六十有六岁。子褎选贡入雍。
十二年癸丑,公六十有七岁。撰二史不为王通立传论。
十三年甲寅,公六十有八岁。撰王沱潜奏绩叙。
十四年乙卯,公六十有九岁。失足伤面。
十五年丙辰,公七十岁。菊佳轩诗二刻成。
自述七十歌曰,七十时,十年抱膝兼伏腕,著书言满三十万,覆瓿是甘祈无溷,罢卷犹然关两楗,观物则兮昧道论,此中无欲亦无闷,不慕青精餐白饭。
十六年丁巳,公七十有一岁。颐志堂诗刻成。
自甲寅至是,诗不分体,以年为次,按集可考。
十七年戊午,公七十有二岁。撰戴小宋诗序。
十八年己未,公七十有三岁。绎志成,读书说成。自丁未至是,凡十有二年,脱稿五次,乃为订本。述情诗曰,经始协洽岁,几度春王日。摄提一星周,墙壁着楮墨。交成三十万,离立分两集。
十九年庚申,公七十有四岁。
二十年辛酉,公七十有五岁。六月十三日卒。
三月,旧疴偶作,精神微觉有异,然起居饮食如常。客有至中堂者,时与对坐,未尝伏枕。五月疾势渐增,呼吸稍急,手书遗子褎曰,一缓葬,二葬勿侈用,三不合葬,四讣去俗称。自题铭旌云,清辞官归隐著书明道石庄胡承诺柩。所遗导孙者皆笔砚文事之用,无玩器,无长物。六月,屏弃医药,有劝之者,答曰,吾之五脏将与医者尝巧乎?十三日昧爽,令子褎书石庄别墅于木主,烛下手而观之曰,吾神魄将栖宿于此。旋指身曰,不附此肉矣。神气闲定,言词安雅,毫无愤容。临暮,令具汤浴,拭体皆周,自立正坐,以整衣冠。既令迁于地,敕家人衣白,哭,犹召人人而颔之。夜过半,俨然而逝,颜色如生。十二月十三日,葬石庄。
二十一年壬戌。孺人吴氏卒。
三十四年乙丑。子褎续刻颐志堂诗成。
三十年辛未。公崇祀乡贤。
二十八年闰三月十一日,通国状请。至是督臣丁恩孔、抚臣吴琠疏入,俞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