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花

,中不阙四卷否?抑此本实即况本,故并无《渔歌》,所谓陈士可所得乃□言耶?皆可疑也。
冒君于报章见此稿,即来访。云:“《天游阁集》后所引况氏笔记,实系旧笔。既得《东海渔歌》后,付梓时忘未删除。又《渔歌》所阙第二卷,近又得之,补印入集,板存西泠印社”云云。至太清事迹,冒君谓“无以难我”,然终信其旧闻为不误,并非由己始倡此言。“丁香花”诗以“缟衣人”三字,指为定公眷属,冒君谓用诗语为解,会意甚正当,故无可非难。至长安俊物一语,当时本关合定公诗,语甚含蓄,经仆揭出,遂尔透露,言次若有微愠也。定公与太清事,今京师士大夫多争言其确者,如罗瘿公之流是已。存此与世人永久质之。一时喜新好异之谈,固未能以此雅兴兴耳。
《清史稿·皇子世表五》:“永琪,高宗第五子,乾隆三十年封荣亲王,三十一年薨,谥曰纯。绵亿,永琪第五子,乾隆四十九年封贝勒,嘉庆四年晋荣郡王,二十年薨,谥曰恪。奕绘,绵亿第一子,嘉庆二十年袭贝勒,道光十八年卒。载钧,奕绘第一子,道光十八年袭贝子,咸丰七年卒。溥楣,载钊第一子,载钧嗣子,咸丰七年袭镇国公,同治五年缘事革退。”据此,则载钧无子,承袭时乃以载钊子为嗣。咸丰七年以后,荣王之后已为太清所出之子承大宗矣。太清是年若在,亦不过五十九岁。集中不见壬寅以后所作,殆已殁于壬寅后,不及见也。
《表》又云:“载钊,奕绘第二子,道光二十四年封一等辅国将军,光绪七年卒,追封镇国公。溥芸,载钊第三子,同治五年袭镇国公,光绪二十八年卒。毓敏,溥芸第二子,光绪二十八年袭镇国公,宣统三年卒。”据此,则载钊第一子既承大宗袭爵,缘事革退之后,又以载钊第三子承袭,再传至毓敏,袭十年,卒时恰当改革,亦可谓与国同休。荣府传人,皆载钊所出之后也,载钊卒时年五十七。
《表》又云:“溥菖,载钊第九子,光绪七年袭奉国将军。”此为袭载钊本支之爵。袭后无文字可纪,当是国变乃已。
《表》又云:“载初,奕绘第四子,咸丰七年封辅国将军,同治元年缘事革退。”是载初亦有爵,受自载钧殁之年,旋失爵。《表》于无爵者不载,要之荣府后尽具于是。即太素之裔,惟钊、初有后,皆太清所出。乙亥三月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