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国志略

琉球国志略 凡例 琉球国志略首卷 琉球国志略卷一 琉球国志略卷二 琉球国志略卷三 琉球国志略卷四上 琉球国志略卷四下 琉球国志略卷五 琉球国志略卷六 琉球国志略卷七 琉球国志略卷八 琉球国志略卷九 琉球国志略卷十 琉球国志略卷十一 琉球国志略卷十二 琉球国志略卷十三 琉球国志略卷十四 琉球国志略卷十五 琉球国志略卷十六 续琉球国志略 郭序 续琉球国志略首卷 续琉球国志略卷之一 续琉球国志略卷之二 识语   题奏
翰林院侍讲臣周煌谨奏:为恭进「琉球志略」,仰求圣鉴事。
窃臣西蜀单寒,毫无学识;由进士,蒙恩拔置史馆,造就多年。幸窥中秘之书,粗习编摩之役。伏念臣自奉使之初,亲承圣训,以前此使臣类有纪录,意存润饰,传闻异辞;兹当就耳目所及,加以订正:务求征信,无事铺张!臣衔命战兢,每怀靡及。遵即于往返途次及使馆余闲,随时采辑,略具草稿;续自回京数月以来,分门比类,以次告竣。臣愚,窃谓前疑尽释,识神护之非诬;近事有征,较陈编而略备。谨斋心熏沐,恭录成书,上呈睿览。外具该国地图二幅,并录臣「衔恩纪事韵语」二册,随书恭进。统祈皇上垂慈训示,臣不胜惶悚屏营之至!谨奏。
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奉旨:『留览。钦此』。  
一、琉球国于元延佑间曾分为三,遂以中山自别于山南、山北。前明洪武初,三王并封。至永乐中,尚巴志复合为一,宜改称矣;而相沿不察,且私谓中山能并山南、北,有矜艳之意,故仍其旧。大抵中山世号忠顺,本不敢若倭人僭立元和、宽永等名号,而但以琉球为国名、中山为王号而已。国朝康熙元年,颁赐王印,印文止「琉球国王之印」六字,不称「中山」。今上以清篆告成,另铸新印颁给,印文仍前。而先后使臣汪楫、徐葆光所录尚以「中山」冠其书名,何耶?臣愚以为诏书不没其「中山」旧号者,诏必宣示、令众共闻,故俯从其王与国人之意;而印则视内地诸道关防,祇应以「琉球」括之。今臣所续纂,务从其实;恪遵印文,惟称「琉球国志略」云。
一、前代诏敕,凡前录所收者,随事存录。至国朝历赐御书、诏敕、谕祭诸文,并恭录卷首,以昭圣代典谟。
一、图书,自昔并称。图绘之设,本以摹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