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录


尝见人寻常处置得宜者,数数为人言之,陋亦甚矣。古人功满天地,德冠人群,视之若无者,分定故也。
如治小人,宽平自在,从容以处之,事已,绝口不言,则小人无所闻以发其怒矣。
胆欲大,见义勇为;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圆,应物无滞;行欲方,截然有执。
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
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小所惑而易其所守。
疾恶之心固不可无,然当宽心缓思可去与否,审度时宜而处之,斯无悔。切不可闻恶遽怒,先自焚挠,纵使即能去恶,己亦病矣。况伤于急暴,而有过中失宜之弊乎?经曰:“忽忿疾于顽。”
孔子曰:“肤受之愬,不行焉。”皆当深味。
轻与必滥取,易信必易疑。
韩魏公、范文正诸公,皆一片忠诚为国之心,故其事业显著,而名望孚动于天下。后世之人,以私意小智自恃其身,而欲事业名誉比拟前贤,难矣哉!
成王问史佚曰:“何德而民亲上?”史佚曰:“使之以时,而敬顺之,忠而爱之,布令领信而食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名言也。
以已之廉,病人之贪,取怨之道也。
作事只是求心安而已,然理明则知其可安者安之,理未明则以不当安者为安矣。
前人为治,纯用德而以刑辅之,后人则纯用法术而已。
以其能治不能,以其贤治不贤,设官之本意不过如此,有官威剥民以自奉者,果何心哉?
去弊当治其本。本未治而徒去其末,虽众人之所暂快,亦贤知之所深虑矣。
人皆妄意于名位之显荣,而固有之善,则无一念之及,其不知类也甚矣。
机事不密则害成,《易》之大戒也。
为善勿怠,去恶勿疑。
恭而不近于谀,和而不至于流,事上处众之道。
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
一毫省察不至,即处事失宜,而悔吝随之,不可不慎。
处事当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