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学指南

吏学指南 习吏幼学指南序
尝闻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吏之于官,实非小补。夫吏,古之胥也,史也,上应天文,曰土公之星,下书史牒,曰刀笔之吏,得时行道,自古重焉。秦汉以来,为将为相,立当路而据要津,代不乏人。李唐季年,得权犹甚,官曹称军事院,吏称使院,一登首选,皆以使名,有官大夫加勋者。赵宋因仍,沿其旧制,政和中始以监司诸郡首吏为孔目、主押之号,易都副兵马等使之名。年劳及格之人,得授助教,或摄参军而已。省院台部,互有正法,官称既振,吏权益轻。星书谓土公明则吏道亨,暗则否,数使然也。钦惟圣朝一统,天下同文,繇吏入官,深合古法,凡居是职,可不爱重。但初学之士,妙龄而入,律书要旨,未暇师承,巧诋之风,薰染日著。夫读律则法理通,知书则字义见,致君泽民之学,莫大乎此,雕人欺事之习,恐反阴功。是以不揆荒唐,因摘当今吏用之字及古法之名,首冠以历代吏师,终继于恕刻轨范,类成一书,目曰《习吏幼学指南》。期在启蒙,不敢呈诸达者。与我同志,幸毋诮云。
岁次辛丑大德五年良月,吴郡后学徐元瑞自序。 吏学指南序
吏人以法律为师,非法律则吏无所守。然律之名义,不学则不知也。不知则冥行而索途,奚可哉!我本府同知公穆虎彬,虑吏辈之不知也,乃刻徐氏所编《吏学指南》以示之,俾熟此可以知厥名义,而进于法律,以为政焉。此吾儒大学,所以欲明明德于天下,必先之以致知格物,以为脩齐治平之本,顾不美欤!虽然《汉史》为循吏作传,不为能吏作传,《禹范》云好德为福,不云好才为福,此又为吏者之所当讲,亦我同知公之刻书美意。□能乎此,则庶乎非鞅、斯厝之□名,则骎骎然入于皋陶、稷、契之德化矣。致君泽民,孰有加于此者。斯时也,回视此书,特□兔之□,读者其致思焉。
承事郎、云梦县尹山后石抹允敬为之引。 吏学指南
历代吏师类录[一]
天文二星 上帝,执法官;土公,吏。有虞氏 士师皋陶。周 太傅周公旦、朝鲜侯箕子、太保召公奭、大司寇吕侯。列国 韩 公子韩非、相申不害、大夫慎到。 魏 师李悝。 齐 相管仲。 楚 大夫屈平。 郑 相公孙侨、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