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四川路事纪略

遂以谣言为舆论。谣言可贵,端方既采于前,安知军政府不采于后?故姑辩列于此,亦实穷搜不得罪状,不得不以谣言为主名。譬犹神无专主,望空致祭者,其可哀矣。
又谣言及报纸,谓仆助赵尔巽聚敛加糖、盐各捐及茶馆、酒馆、客店捐等,糖、盐非我主管,有案可稽。仆且因出位越俎,谏糖、盐捐重,时为商人诉苦,大非赵意,尹良尤仇我,故三年犹居试署,此伯英所知者,赵尧师亦略知之。茶馆、酒馆、客店,则贺稚民、高少农及城会所为,与仆如风马牛不相及,亦有案牍年月可证者。又谓仆蓄积百数十万,有田九千亩,房屋四十余所。嗟乎!仆身尚负债二万,诚有是者,债主将食吾肉矣。且咨议开局两年,仆诚贪婪聚敛,病民若此,当时司道,咸被纠举,何独饶我耶?仆除帘官公所居宅,先君墓上五亩地外,但有寸土尺掾,皆以为贪婪,甘陈尸于东市,而无所惜,不必如报纸所载百数十万数千亩、数十院之广厚也。劝业场、寰通银行、乐群公园三处,尚有股票二千六百金,皆为提倡公益,不得已而腾挪购股者。悦来公司,仆则未敢提倡,妄购一股,入乃谓“戏园旅馆”,为仆所开者,拟求政府为一穷究。诚为仆所有,良愿以半充公,以半娱老也。
总以上功罪事实,皆将起诉于中央,而将列君及用之、明叔、法和、璧华以为证。言而审耶,抑有不实?惟左右以良心事实,逐条签答,实者实之,虚者虚之,既关仆是非,亦系四川人功罪。但有一事一字不实,左右千万勿徇通家之谊,苟为曲附,得罪川人也。仆始终与左右秘议者,非恃左右有通家之好,乃以左右亲于伯英诸贤,又不为赵氏所疑,尊性又重默不泄,故相倚为心腹。世人如以仆与左右因通家而后密洽者,则大诬仆与左右之心矣(后略)。
◎跋
予以谫昧,承乏路事,倏忽三载,负咎良深,辛亥纷拿,致酿奇变。当时报电函告,彼此是非,毁誉缘饰,多失其实。至今四年,接洽朋僚,谈述往昔,每互错迕,目见犹尔,何论传闻?今且如此,何堪示后?因辑录当时奏章、文告、书函、图照,摘要编为此册,悉录原文,不敢僭越。某非史官,敢言载笔?惟此事属公事之要闻,亦吾蜀之故事。在路言路,辑此小册,以备他日史馆之采择,或亦不见拒于君子也。
诵清堂主人跋。中华民国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