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纪事本末

人攫之,与楚人争之可也,与攫楚之人争之不可也。何也?义不可也。且向也以全盛之天下,授之群盗;今也以破残之疆土,衡抗天朝。天既厌明德,尚思挺而走险,岂惟违乎仁、悖乎义云尔哉?抑亦不智甚矣!然犹藩之者何也?曰:不没其实,正所以不予其僭也。其实藩也,则明之祖宗未尝以统授之也,明之百姓未尝以统归之也。上不以统授、下不以统归,而妄干大号,是僭而已矣。僭窃之人,王法之所不宥。然则诸藩之随起随灭,身膏斧鑕,夫亦其自取焉尔;若夫拥立诸臣,独无罪乎?夫伊尹五就、管仲一匡,苟审所优负而为之,君子且不以为过;不然,则首阳饿夫,不闻佐武庚以倡乱也。审此,而诸臣之为功、为罪,了若指掌矣。酉春多暇,检阅遗编,凛大命之莫干,悼王行之自绝;因类次其事而书之卷首。
时康熙五十六年(岁次丁酉)仲春下浣,青浦杨陆荣采南氏书。
●凡例
一、是编悉遵本朝正朔,各藩所僭位号不以统年。
一、是编虽杂采「劫灰」、「浮海」、「甲子」、「江人事」、「江难」、「也是」、「遗闻」、「编年」、「遂志」等书,然一以王大司农奉旨分编之史传为正。故与野史所载,微有异同。
一、论断必具史才;叙而不论,以俟作者。
一、编中间有一、二不见正史,止采野史收入。阅者倘确知其失实,幸即赐教,以便改正。
一、编中搜罗未广,倘有家藏善书,或赐借观、或赐函教,以便增入。
采南氏识。
●三藩纪事本末卷一
青浦杨陆荣采南氏编
三藩僭号
四镇
两案
马、阮之奸
三藩僭号
福王名由松,神宗孙、福王常洵之子。洛阳陷,王避乱南下,次淮安。值甲申三月国变,南中府部等官会议监国,凤督马士英移书史可法及兵部侍郎吕大器,请奉福王。可法、大器以潞王稍有贤誉,持未决,而士英密与操江诚意伯刘孔昭、总兵刘泽清、高杰、黄得功、刘良佐,拥兵迎王于江上。王至南京,以内守备府为行宫。四日监国,十五日僭即位,称明年为弘光元年。
顺治元年甲申五月,王召史可法、高弘图、马士英入阁办事;姜曰广、王铎俱为大学士,张慎言为史部尚书。以总兵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分镇淮上;史可法开府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