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恪公笔记

东秦始皇庙锺鼓夜鸣,火起桑树上,木燔而枝叶无恙,庙宇毁而神像如故。
直隶顺德、涿州、河间有青色赤黑或如犬,或如猫,其行如风,夜至空中飞下,或爪伤人面额,或啮人手足,逐之不见踪迹。
○财赋之数
今天下岁征税粮,凡三千六百三十二万一千余石,内三百二十万九千石,折银八十一万四千余两。户口、商税除折米外,并船料钞折银可得四十三万九千余尔。各矿银课,岁办一十五万一千余两, (「岁办二十五万一千余两」,「岁」原作「税」,据明纪录汇编改。后文中「岁」亦多作「税」,径改,不再出校。) 盐场岁卖折盐银常不下数千万两。如此而岁用犹云不足,何也?祖宗时岁用颇省,以黄蜡一事计之,岁用不过三万斤,正统末四万斤,景泰、天顺间加至八万五千斤,成化十一年后遂加至十二万,其余可推也。
○财用之数
每年入数,凡各处税粮折征,共二百三万余两,云南解闸办三万余两, (「云南解闸办三万余两」,原无「解」字,据明朱当■〈氵眄〉国朝典故本补。) 各钞关船料四万余两,马草折征二十三万余两,盐课折银二十余万两,以上共二百四十二万。
○每年出数
送内库预备成造等项十余万两,或二十万两,给散军官俸银三十五万余两,宣府、大同、辽东、陕西年例共四十万两。若遇有声息紧急,各处奏讨加添,每处多则四五十万,少则二三十万两。军官折俸每年三十三万五千五百余两,圣旦、千秋等节用二十九万七千八百余两,亲王、王妃、公主及上用及天下王府银盆、水罐、仪仗等项共十三万七千五百余两,大约一岁用二百余万两。 (「大约一岁用二百余万两」,原无「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补。) 今岁议进入三百万两。 (「今岁议进入三百万两」,「百」原作「十」,据明纪录汇编本改。) 以上正统二年户部奏上数目。
○天下粮数
苏州岁运军粮六十五万石,加耗过坝,每石七斗九升,不过坝,每石六斗六升。外金花银十七万两,折米六十八万石。 (「折米六十八万石」,原无「石」字,据明纪录汇编本补。) 凤阳、南京不在数,存留在苏岁止七万。福建岁九万一千两,江西岁二十五万,湖广折银十万两,兑军二十五万石,云南五万,河南漕运三十万,浙江六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