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便照丈完粮,永远管业。俾裕后昆而资公费,感戴靡涯,切禀:等情。据此,本署府查得该八房首书所管开垦开筑安、凤、嘉三属各业产,既据由县勘明,按则输粮,现据请给印照,自应照准,合行给照付执。为此,照仰八房首书余家骥等遵照勘明界址,永远承管,完纳粮赋,毋违,须照。
右照给八房首书余家骥等准此。
一、标明脐脐塭小租,系府八房先人于康熙五十五年,承买曾通利开垦之业。
又大洲洋大租,于乾隆七年,备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大二三潭大租,于乾隆十年,备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大目降大租,于嘉庆元年,承买蔡家出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竹仔港小租,于嘉庆三年,给资雇佃开垦盐埔地之业。
又塭仔内大租,于嘉庆七年,给资雇佃开垦盐埔之业。
又龟拔山小租,于道光二十三年,承受林和记借银胎质之业。
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十日给。
府正堂朱。   第十八章海埔租
(一)
钦加道衔、护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梁,为谕给成熟印照,永远管耕征租事。照得军工厂一带海坪,沙泥壅积,涨成浮埔,前来开垦成业,尚难报升。经前道详奉前总督部堂赵、巡抚部院孙批司议详,准予招佃开垦田园耕作,以及筑塭蓄养鱼虾,垦耕成熟,征完租息,以为岁修军厂随道之需等因。历经出示晓谕给垦。嗣据垦户金裕泰请给小北门外武定里盐水溪墘塭埔,当经前升道给发印照,付执管耕征租。旋因军工厂附近塭埔成熟,岁修港道经费甚巨,谕饬各户遭照去后。兹据垦户张达春,以承管金裕泰抽出顶四格草塭地一段,东至饷塭岸并接连三角仔小溪水翻灌塭为界,西至九十七甲零浮埔为界,南至郑定榜分管下四格一十七甲塭岸为界,北至堤坝岸透大溪出水为界;请就张达春名下给发成熟永远垦照,付执管耕征租等情具禀前来。除批示并饬县知照外,合行谕给印照。为此,照给垦户张达春即便收执,永远管耕。每年于夏、冬两季,照前赴辕按甲完纳租银,永为修港之需,毋得违误,须照。
计开:
垦户张达春,大塭顶四格草塭勘明熟地三十一甲九分八厘八毛八丝正。
右照给垦户张达春永远垦照收执。同治八年八月日给。道。
辟字第不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