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襄公选集

借慑日本者以慑外洋各国,计孰有便于此者!倘此举再误,则中国安有振作之日哉?若夫出师跨海,捣横滨、夺长崎、扫神户,臣雅不欲为此等大言;至于修防以拒之、绝市以困之,此亦平实而甚易行者矣。臣所争者非琉球之存亡,所计者乃国家之利害。仰恳庙谟裁断,将商务择无弊者允行,球案抽出缓办。如圣意不决,即望饬李鸿章、左宗棠速议具奏;庶免仓卒定约,日后追悔。即或总署诸臣难于峻拒,但使封疆重臣执奏不允,即可据以为辞。昔宋真宗欲徇辽人所请,而寇准以为不可,卒改前议。此等大计,亦不可不令疆臣与议也。
窃恐朝廷不察臣七月初十日上疏之本意,而又蹈「生番」一案之故辙,不得不缕析恳切言之。
台防重要敬举人才片(光绪六年十月初一日)
再,日本若有违言,南北海防他无足虑,北洋兵力尚厚,不能攻也;上海洋商所萃,彼不能包各国之利息,不敢扰也。所防者,惟台湾为急。
夫议台防者已五、六年矣,而毫无成效者,不得人故也。闽省兵既不练,将材又少。窃闻甘肃军营差委候补道刘璈,曩在左宗棠军中,才识雄毅,兼有权略;前官浙西,治行第一。曾随沈葆桢渡台,办理倭案。闻其平居私议,自谓恶寒喜热;若有事台湾,慨然愿以身任。又广东潮州镇总兵方耀,智勇沉深,身经百战,声威赫然。台湾距潮甚近,其地商务半系潮人;若令带所部潮勇数营前往,风土尤为相习。窃思若得此文武两人责以台务,畀以重权,必能左提右挈,辟土阜财、抚番捍敌,为八闽之藩卫。盖台湾瘴热,任此者不惟择其才,又必服习水土、不致疾病者;该两员尤为相宜。两人材器,敢请询之浙、粤两省官吏士民,决无异词。朝廷如以为可用,即当先其所急,不得任听督、抚扣留。
夫日本灭球,乃垂涎台湾之渐;为保台湾计、为保闽省计,此亦不可缓者也。惟望宸断,早为决计施行。
——以上见「全集」卷三「奏议三」。 张文襄公选集二
到两广任谢恩折(奏议)
致总署(电奏)
致冯萃亭(书札)
致总署(电牍)
致总署(电奏)
致总署
照会各统领速备战守(公牍)
照会各统领酌仿基隆新筑炮台
派兵援闽片(奏议)
接济台湾军火饷项片
致龙州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