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札记

亮弟僧衍,位侍中。僧衍弟僧达(页三下) 慈铭案:“僧衍弟僧达”当作“锡弟僧达”,此校书者误以“僧”字排行同,疑为兄弟而妄改耳。僧达为弘之子、锡之弟,钱氏大昕尝列五证以明之。案《宋书•王弘传》明言 “弘少子僧达,别有传”,则《南史》为传写之误无疑,此当亟改正者。 荆、江夏反叛,加僧达置佐领兵,台符(页四上) 慈铭案:“荆”为荆州刺史义宣, “江”为江州刺史臧质,此“夏”字衍, 《宋书》及各本皆无。 倾动颊舌之内,不容无主(页七下) 慈铭案:“不容无主”,《南齐书》作“不容都无彼此”,此只省二字,便与上句参差不齐。 一介罪身,独婴宪劾(页七下) 慈铭案:“独婴宪劾”句,语气未完, 《南齐书》此下有“若事实有徵,爰对有在,九死之日,无恨泉壤”四句,不可省。 《列传第》十二 《王昙首传》 子承、幼、训,并通显(页九下) 慈铭案:“幼”本名“稚”,李氏避高宗嫌讳,故改“幼”。唯承独好儒业,迁长史兼侍中(页九下) 慈铭案, 《梁书》无“史”字是也。筠有孝性,毁瘠过礼。大通二年,为司徒左长史(页十七上) 慈铭案:《梁书》“毁瘠过礼”下云:“服阕后,疾废久之。六年,除尚书吏部郎,迁太子中庶子,领羽林监”。《南史》于 “迁”、 “除”皆从省,然下云“一官为一集”,有《中庶》、《吏部》云云,明此,二官不可略。又“大通”上, 当据《梁书》增“中”字。 虽遇见瞥观,皆即疏记(页十七下) 慈铭案:“遇”当作“偶”,《梁书》同误。所以范蔚宗云“崔氏雕龙”,然不过父子两三世耳(页十七下) 慈铭案:《后汉书•崔锢传赞》云:“崔为文宗,世禅雕龙”,此处“雕”上脱“世禅”二字。《梁书》作“世擅”,然南史“世”字皆应作“代”。 《列传》第十三 《王诞传》 下官与刘镇军情味不浅,若得北归,必蒙任寄(页一下) 慈铭案:“任寄”下,《宋书》有云“公私际会,思报厚恩”,二句不可少。 偃字子游(页二上) 慈铭案:偃女为宋孝武皇后,故孝武时历显位,虽《文穆王后传》中有“父偃”一语,此处宜略见。 《列传》第十九 《蔡廓传》 使选令颜讳之、薛庆先等往复论执,义恭(页四上) 慈铭案:“令”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