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载堂杂忆

部即将残毁诸处,尽行修葺,现存树木,永禁樵采,添设陵户,令其小心看守。责令昌平道官,不时严加巡察,尔部仍酌量每年或一次或二次,差官察阅,勿致疏虞。"高宗大修明十三陵诏言,虽费百万不靳;同治初收复江宁,亦诏修明太祖陵。
"推之极藩坟,禁卫周以悉。煌煌圣祖语,包孕何宏达。固无期报心。足以愧后哲。坎坷甯待论,德在天地阔。"
(注)康熙二十二年刑部题发掘故明废藩墓盗案,上谕大学士等:"部议照盗发常人坟墓律,拟绞。盗发藩王等坟墓,何得与平人一例,凡历朝俱应称某代,必称故明,深觉未当。以后奏章,凡'故明'、'废藩'字样,应悉除之。其盗发坟墓,与拨人看守之处,九卿詹事科道议奏。" 日本不敢侵澳门

抗战期间,日冠对于香港、广州湾、安南等英、法占领地,皆以兵力占取。独于澳门弹丸一地,始终未加侵犯。如云葡萄牙为中立国,则南洋帝芬岛,亦半属葡领,又何以占领使用?予对此久怀疑问。今岁因葡警击毙朱元彬一案,在澳门向葡国之办理外交者询及此事,彼曰:"此中自有其故。"因为详述如次。
南美洲巴西国,幅员埒于中国,阿马总河流域,长于扬子江一千余里,土地肥美,林木参天,亘古无人迹。葡人得之,建巴西国,用葡萄牙语,人民皆葡国子孙,由本国殖民来此。故五十年前,巴西人民不过三百万人,葡萄牙本国人口,亦仅五六百万人。
巴西既地广人稀,缺乏人工,足资发展。以中国人口众多,乃派员来澳门,与清政府商移民巴西之策。提出三项条件:(一)凡中国人民,愿移往巴西者,必入巴西籍。(二)中国人民愿移往巴西者,必有家眷同往,单身汉不得移入。(三)中国人民愿移往巴西者,必须以农工为业之人,游民无业者不收。清政府拒之,中国人民亦不愿往巴西。
巴西当局不得已,又转商之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即与巴西订约,岁移日本人入巴西。日寇入据中国时,日本人民移往巴西之数,已达三百余万。葡萄牙惧日本人之侵入澳门也,由同出一元之巴西,照会日本云:"如日本用兵力侵占澳门,巴西亦必尽送日本所移往巴西之日侨回国。"故八年抗战中,日本始终不敢丝毫侵略澳门主权。此种葡、日秘密外交,中国人知者甚鲜,故特揭而出之,亦一史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