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愤录

窃愤录 宋 辛弃疾 天辅十五年,宋绍兴二年,岁壬子,或见帝在街衢间行,内一老叟,自称亦是京师人,与上皇话旧,云:“天城破日,为虏流移至此。”见太上皇每每相对泣下。又言正月元夕龟山风景,午门外金盏赐酒,相持大哭。偶城中主者年老,胡官乘马过其前,怒曰:“安可放他于是处?”乃以鞭犯上皇背,少帝亦遭耻辱。老叟惶惧,亦遭笞击十余。遂令左右复引二帝入一小室,闭门,自此不容出入,无复到街衢。 或日,监者阿计替曰:“今日城主老,胡官已死,可再出游不妨。”纵步民间,无敢与帝语者,亦无敢供饮食者。问其前日老叟,则云死矣。至人静处,阿计替于怀中出片纸,上书“绍兴”二字,示帝曰:“且喜江南渐平,以淮为界矣。”帝曰:“绍兴者何?”阿计替曰:“南朝新改年号。”又曰:“闻相杀尚未十分定,恐南朝不能复河南河北之地矣。”帝曰:“我在此思之,惟乞死矣,何暇更论此事。” 或日,五国城新到同知(即金虏太守也),名曰瓜欧,自北京来,乃一少胡。列侍妾数人坐庭中,引二帝于庭下诘之,赐酒肉曰:“此地去燕京稍远,可以保护你。”自屏后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妇人出拜已,衣胡服,二帝不能识之。乃云:“记得父是今上官家弟,不知为何王名位。”自此稍得其夫妇相顾,颇缓拘禁。 或日,有牌使至五国城,宣金国皇帝敕旨曰:“契勘皇后赵氏已废为庶人赐死,瓜欧妻赵氏是庶人亲妹,及统国不律介妻亦是庶人亲妹,并令赐死。”令瓜欧夫妇拜命讫,妇人泣下如雨,其夫亦泣下。牌使遣人以棒敲杀之,取其首去。瓜欧大哭,数日不止。自此复拘二帝如前。又戒阿计替善监视,但不知废后之由。 或日,阿计替得所闻事白帝曰:“先是,南朝肃王女为郎主妻,因妒忌,已杀之。又以荆王女为妃,生一男一女,今已立为皇后,因在宫中与郎主共弈棋,言语犯之,郎主厉声曰:‘休道我敢杀赵妃,也敢杀赵后。’后泣下而起,衣冠待罪,金主怒不已,送入外罗院,即宫掖间囚所也。内侍雄喝利者又谮后有私于人;又有怨言;又与韦夫人密语殿内,言讫泣下;每月朔望,焚香南面再拜。似此言二十余事,金主遂大怒,赐死外罗院,以至与后族属为北京官妻者十余人,并赐死,故及瓜欧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