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魁纪略

卜魁纪略 清 英和 撰 地池未定以前,皆系打牲人居住,俄罗斯时或越境抢劫。康熙十五年,俄罗斯察罕汗遣使尼果来等贡方物,圣祖仁皇帝谕令归我逋逃,严禁罗刹毋扰边境。其后竟未奏复,而罗刹自特辽远,反侵入精奇哩乌拉诸处,筑室盘踞。 康熙三十年,于嫩江东卜魁村地方筑城,邻近齐齐哈尔村,即以为名,以总管玛布岱,授副都统衔,暂守此城。打牲之索伦、达呼尔,皆属将军统辖。三十七年,移墨尔根副都统驻齐齐哈尔城。三十八年,复移将军驻扎。 将军、副都统公署在城内。康熙三十八年,建设户、兵、刑、工四司,银库、军器楼、进贡楼,皆在署内。 炮局在东门内,库贮无敌大将军炮四位、神威将军炮十二位、龙炮六位、冲天炮一位、子母炮二十位、行营炮四位、旧子母炮一百九十五位,闲炮五位,铅弹二十三万七千八百余粒,棉、铁甲各八百副。 雍正十年,以索伦、达呼尔、巴尔虎兵丁内选三千名,察哈尔旗下兼管之额鲁特一百名,俱拨往呼伦布雨尔驻防。十三年,又以喀尔喀贝子旗下新巴尔虎三干四百名拨往。乾隆八年,将军博第奏准,裁汰索伦、巴尔虎、额鲁特、新巴尔虎兵丁三千五百名外,定额兵二千名。乾隆三十七年,将军增海奏准,裁汰各城领催一百九十八名,又添设兵丁五百名,现共兵二千五百名。 汉军,崔姓大族也,初隶孔藩,既驻宁古塔,复于康熙年间移驻此城。其他姓汉军,多移自沈阳。 将军一员,齐齐哈尔等五处官兵,皆归统辖。副都统一员,管理齐齐哈尔城事。防御八员。世袭佐领十三员,公中佐领二十七员,内满洲十六、达呼尔十二、汉军四、索伦四、巴尔虎四。参领一员、协领八员、骁骑校四十员。将军衙门堂主事一员,理刑主事一员。牢狱初设北门外.复移于城内西偏。银库主事一员,库贮饷银七万六千九百余两。备用银十二万两,尚有恩赏牛具等银两。将军衙门笔帖式六员,银库满汉蒙古翻译、记注船务仓务驿站关防笔帖式各二员,各驿站笔帖式二十员。又驿站领催二十六名。额设茂兴等处台站,共车百辆,马六百九十二匹,牛八百七十三头,其披甲人千九百三十三名,内有茂兴等站长伦甲五十三名。水师总管一员,四品、六品管各二员,管理水师事务,驻扎吉林修备船料之四品、五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