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晋公谈录

丁晋公谈录 宋 丁谓 真宗在储贰时,忽一日,因乘马出,至朱雀门外。方辰时,有大星落于马前,迸裂有声。真宗回东宫,惊惧时召司天监明天之文者询之,云:“不干皇太子事,不烦忧虑,自是国家灾,五年方应。”至第五年,果太宗晏驾。 真宗即位,晋公言真宗即位,有彗星见于东方。真宗恐惧,内愧凉德,何以绍太祖太宗之德业?是天祸也,不敢询于掌天文者,唯俟命而已。忽有先生王得一入见,见圣容似有忧色,密诘于中贵。中贵述以圣上忧惧彗星之事,得一遂奏云:“此星主契丹兵动,十年方应。”至十年,果契丹兵寇澶渊,圣驾亲征。 景德中,契丹寇澶渊,在河北,圣驾在河南,阵敌次忽日食尽,真宗见之忧惧,司天监官奏云:“按星经云:主两军和解。”真宗不之信,复检《晋书?天文志》亦云和解。寻时,契丹兵果自退,而续驰书至,求通好。时晋公为紫微舍人,知郓州。 一日,有野鸡入端王宫,真宗召司天丁文泰,令筮之。云:“郊野位爻动,必是郊野中五采生气物见于皇城内、皇闱外、王宫之中,以此推之,须是野鸡。若然,则无他,必王。”(已上四件皆是真宗亲宣示于晋公,人皆不知也。) 晋公尝云:“居帝王左右,奏覆公事,慎不可触机,系于宸断,所贵行事归功恩于主上耳。”尝有一臣僚判审刑院,因进呈一官员犯赃罪案,真宗方读案迟回间,欲宽贷次未有圣语,其判院辄便奏云:“此是魏振男。”因兹,真宗便赫怒云:“是魏振男便得受赃,便得为不法?”拂下其案,云:“依法正行。”遂处死。后来,有一知院因观前车覆辙,每奏事,兢惧取进止。忽复有词科臣僚犯赃罪案进呈,真宗问云:“如何?”遂奏云:“此人悉以当辜,闻说涕泣云:‘玷陛下之与科名,孤陛下之所任使,更无面得见陛下,更无面得见朝廷,唯俟一死而已。’”真宗闻之,云:“特与贷罪安置。” 真宗朝因宴,有一亲事官失却金子一片,左右奏云:“且与决责。”上云:“不可。”且令寻访。又奏云:“只与决小杖。”上云:“自有一百日限,若百日内寻得,只小杖亦不可行也。”帝王尚守法如此,为臣子诚合如何? 真宗朝尝有兵士作过,于法合死,特贷命,于横门决脊杖二十,改配。其兵士声高叫唤,乞剑,不伏决杖,从人把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