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县乡土志

名?
既置本境以后
何代属何州郡府?
政绩录 官本境者有惠政,均纪之以年月先后按目约分三大端通古今而言,后仿此。
兴 利
去 害
听 讼
兵事录
有全在本境者,或本境有何叛党?或他境有何叛党来犯本境?均叙其事之本末。
有涉及本境者,如一大兵事、或在本境为战地,或以本境为险要,或在本境屯驻,则节录在本境一段事。
耆旧录,以本境之乡贤为后学之感动,约分为二:
事业 以实行为凭,孝善于父母。友爱朋辈邻居,如任信于友道恤恤振忧贫是也。
学问 以著述为凭,经、史、子、集、小学、舆地、算学、科技、医学、理化是也。
凡历代名儒、名臣、功臣、名将、循吏、忠节,为本境之产、生人者,均应收入。惟已见正史、国史有传者,不必要完全详录全传,但著录姓名,注明见何史何传。其生平之事迹果能感动人心者,亦须节录一二。不见正史或别史、国史者,应稍详。

附名宦祠 乡贤祠忠义节烈祠附入。
人类 本境于旗、汉户口外,有他种人者,务考其源流,叙其本末、世系。现在户口若干,聚居何村何山?其风俗大略均应编入,其种约分:
回、番、畲、猓、苗、摇、童、狑、犽、狼、皿、、打牲、貂、黎、土司,如土司不属府、州、县者,则由布政司查明编辑。
户口 本境户口丁数,务查明现在实数编入。如有兵荒疾疫,及因农商各事情形变迁,致影响生齿盛衰聚散有相关之故者,悉详载入,并查近年来本境各地。旗户男口若干,女口若干,汉户男口若干,女口若干。
氏族 本境有何大姓?
某姓如何受氏?何时自何处迁居本境?至现在几代?
宗教 本境所有外教,务查明编入。
回教人若干?回教与回种有分别,回种系真阿拉伯人,可编入人类。回教有阿刺伯人,有旗、汉人入教者,均编入此。
喇嘛、黄教、红教人若干?
天主教人若干?
耶稣教人若干?
实业 凡齐民不入他教者,务查明实业,分而为四:
士若干?
农若干?
工若干?
商若干?
地理
本境在省城之何方向若干里?凡言方向,分四正、四隅。言里数,以人行道计。在自?
城之何方向若干里?凡府与直隶州,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