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疏

,则在积石之西南。《地记》妄书,未必可信。」是孔所见本已作「岷山」,与小司马所见本不同。 [五一]「以证《尚书》之三危,与《地记》略同」 按:赵引《锥指》略去胡氏二说之一,而云与《地记》略同,非是。原文胡渭引两说,一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广圆百里,在鸟鼠山西。」一云:「三危在敦煌南,与岷山相接,山南带黑水。」与《地记》略同。胡氏斥山南带黑水为妄言。 [五二]「《十三州志》,瓜州之戎为月支所逐」 按:局刻本《寰宇记》百五十三「支」作「氏」。 [五三]「朱圉山在天水北,冀城南」熙仲按:《疏》引《蜀志 姜维传 注》引《魏略》称言天下郡治冀, 盖魏复改汉阳为天水也。此称天水冀城,乃《经》作于三国魏人之确证。是也。《续汉志 注》献帝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汉阳上郡为永阳,是终汉世仍称汉阳之证。《姜维传》建兴六年,丞相诸葛亮军向祁山,时无水守适出案行,是魏称天水之一证。《维传》称天水冀人,《注》亦有天水太守马遵「念所治冀县」之语,天水治冀无疑。余检《魏书 杨阜传》,亦称天水冀人,是曹魏复称天水之证。《曹操纪》建安十八年十一月,十九年正月有马超在汉阳及汉阳尹奉之语,又记省永阳郡,是操时尚未改汉阳复称天水之证。《曹丕纪》延康元年七月有武都氐王杨仆率种人内附居汉阳郡之文,则复称天水当在黄初中。又《曹叡纪》太和二年有天水南安安定三郡民叛应亮之文,则复称天水在太和二年之前。《姜维传》建兴六年有天水太守适出之文,是二二五年已复天水之称,《水经》成书(朱圉山在卷四十)必在魏初,不得早于黄初,当在公元二二一至二二五年之间。拟定为黄初四年后。 [五四]「古文以为内方山」 按:《纪要》七十七安陆县下章山条,顾祖禹云:「或以为即内方山,误。」 [五五]「毗陵,北江在北……北江在毗陵县北」 按:下一「毗陵」原作「武进」,标点本作「江在北」,依《汉志》同郡吴县下「南江在南东入海」文例,杨《疏》补「北」字是也。标点本漏校。王先谦《补注》校依钱大昭说有《注》。《续志》「武进」作「毗陵」,杨《疏》虽非引文,亦不宜用「武进」字。今订。 [五六]「陶丘在济阴定陶县之西南」 按:《汉志》济阴郡定陶,《禹贡》陶丘在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