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办夷务始末选辑

在埤头重修耶苏教礼堂,被该处兵勇又行拆毁,将砖瓦,木料全行抢去。
一、该处地方官惊吓该处洋商,虽伊货物已纳进口税并在行未动,仍令伊交纳厘金税饷,并令洋行交厘金税两分。
一、吉领事官接到凤山县知县来文,内称马教士常爱杀人,请吉领事捉拏。该领事复文:「明日自带教士赴知县衙门」。知县又来文,内言不欲领事官同来等因。后在路埋伏兵丁三处,谋害吉领事官。
一、九月间,地方官遣人至怡记洋行买办房屋扰害,并抢去洋银数千元。彼时吉领事接到道台来文,内言未经办妥洋商之事,已咨禀闽浙总督。现接闽浙总督札饬:该处道台有错之处;但其错无他,办理华洋交涉事件待洋人软弱,嗣后必须从严办理。
台湾办理被扰英民案件节略单
照录台湾办理案件节略
一、闽省督、抚咨文所称曾道暨台湾署府一同前往打狗口,意欲会同吉领事;吉领事诿以有病不见等情。据吉领事禀报:此事情节并属子虚。其台湾署、府系先到打狗口,曾道台于七年十月初三日始抵打狗。该道员至打狗之次日,吉领事即已与该道、府晤面;面谈各件之际,该道员竟将此事视同儿戏。道员又称并无撤调梁道之权,不能商定如何办理此事。词色之间,显有推诿此事之意。并云此事无关紧要,刻下即行回任;即将此无关紧要情形,禀明上宪。
一、闽省督、抚咨称至十月十一日该道、府始与吉领事会面等情;乃于十月初四日见面一节,竟未提及。该道实属捏造情节,意图朦混。初四日会面之时,吉领事知于此事无益,并曾道戏谑此事;该领事不得已,始踞安平。此即初四日会面之关键也,并曾道隐瞒初四日会面一节。
一、十月初八日,吉领事占踞安平,并无争斗等事。初十日,即将此情告知曾道。十一日,曾道与吉领事议定:将安平占踞以作办理之质,俟诸事完竣即行撤退。乃曾道禀上宪时,并不将议定以安平为质一节禀明。况事有三条可证;一则踞安平时并无争斗杀伤等事,亦无英国兵上岸,实系有名无实。二则如曾道初四日照十一日所议商定办法,即无占据安平之事。三则十一日曾道允准吉领事将安平作质,实为妥善完结此事。后闻中国兵急欲夺回安平,以致争斗,深为可惜也。
--以上见「文献丛编」「教案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