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公牍钞存

上谕
军机大臣密寄,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奉上谕:沈葆桢等奏,台湾近日情形,并淮军到台一折。日本兵船尚未退去台湾,刻下退兵章程,业经定议。惟此后海防各事宜,亟宜讲求,以期有备无患。现在淮军三起均抵澎湖,应如何分扎要隘之处,仍着沈葆桢等酌度情形,妥为布置。其南北开路,以及郡城修筑炮台各事,并着该大臣等悉心经理,毋得以日本事已办结,稍形松动。莿桐脚庄民已与龟纹社释嫌寻好,琅■〈王乔〉诸社均受约束,其余亟须次第备查,惟入山愈深,番社愈杂,北路复有生番扑犯碉楼、伤毙兵丁之事,亟应妥为筹办,俾番众悉为我用,藉可自固藩篱。着沈葆桢、文煜、李鹤年、王凯泰、潘霨饬令派出各员,设法招徕,随时抚恤。招垦事宜,仍须商同罗大春认真筹划。台郡城工,业已过半;安平炮台现拟设于三鲲身地方,一切工程,沈葆桢等务当悉心经画,毋得畏难畏阻。将此由五百里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鹤年、王凯泰,并传谕潘霨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委员郑秉机探报
十六日午刻,到倭人轮船一只。十七日辰刻,又到倭轮船一只。
十六日酉刻,倭轮船一只载去倭兵、夫役人等共五百余名,及军装等项。
十八日辰刻,琅■〈王乔〉倭营派船到枫港,悉将该处并莿桐脚所扎之倭兵、夫役、枪炮、军装等项,尽数下船,于二十日申刻,由琅■〈王乔〉开去。
二十日未刻,琅■〈王乔〉到倭轮船二号。二十一日卯刻,又到一号。
二十一日午刻,琅■〈王乔〉开倭轮船一号,载去伤兵、夫役人等四百余名,以及粮米、军装等项。
二十三日,倭官西乡从道约会同本府,二十四日己刻交割后湾营房以及一切事宜。
二十三晚,琅■〈王乔〉开去倭轮船一号,内载倭兵、夫役五百余名。
二十四日午刻,周本府与西乡中将将营房图册、字据,一切交割。西乡即带同倭兵夫役一千余名,尽数下船,于亥刻开去。安抚军随即镇扎后湾营内。
●钦差大臣沈葆桢等奏
为倭兵尽数退出,业将草房营地撤回,恭折驰陈,仰祈圣鉴事。窃臣等于本年十月十四日,业将倭使遵约撤兵,派往交代情形,奏明在案。嗣迭据台湾府知府周懋琦禀称:十月十三夜,带同委员陈谟、都司沈国光等抵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