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巡查驱邪
第一六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二(一八)
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
第一七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三(一九)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
第一八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四(二○)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第一九票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五(二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谢范二役取缔孤魂
第二○谕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六(二二)
监理醮务、新竹县城隍,谕经理醮局各绅董等,饬各庄士庶人等随缘助施
第二一佥禀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一○八-一(二三)
沪尾街文昌祠董事林步云等,为营兵滋闹建祠,请淡水厅移会艋舺营诣勘谕止
第二二甘结状嘉庆二十五年一一二○一-一(二四)
书识李鸿图顶补淡水厅右典史,族邻李承烈等为之具结保证
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二五)
淡水厅八房办案章程
第二四禀同治九年四月二十八月一一二○二-二(二八)
八房总书吴清等,请淡水厅批照旧章分掌
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一(三○)
三快头役李禄遵饬,检卷取切结,禀缴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
第二六清单(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三一)
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清单
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三二)
已革胥吏许祥检交承办案卷
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三三)
户总书胡方禀举其房下帮书黄畴,以承办已革胥吏前办案件
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三三)
台北知府林,因淡水厅裁缺,饬差吊销各匠首旧戳以凭换给新戳
第三○牌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二(三五)
台北知府林,对各匠首发给腰牌及戳记
第三一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三(三六)
灰匠首金万和认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