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人事编

字号田园大小租银、租粟甲数开列于后:
计开(以下中略)
第二十六托付字
立托付字人杜印。祖父守己安分,流传清白,至印家门不幸,并无后裔所望,此亦天数,非人力所能为。因印有自置山林水田埔地,东西四至界址俱登载在大契内明白。唯恐祖宗禋祀有亏,窃闻托孤立嗣,自古有之,印亦效古人所为。无奈,即与妻洪氏相议,将此业一派付族叔祈山、弟文广、邻右蓝彪、陈凤等交托执掌,出贌收利,以作禋祀之费,不论印亲疏人等不得变卖,亦不得典挂他人。保此业系是印夫妇自置,与别人无干,亦无不明为碍。此系印夫妇甘愿付托,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托付字四纸一样,每人各执壹纸,永远付执存照。
一、批明:司单连印契一纸,交付女婿李渊收执,日后取字公用,不得刁难,批明再照。
光绪乙亥年六月日代笔人杜顺意
知见女婿李渊
在场人杜火朱加顺
保托付字人杜祈山杜文广邻
右蓝彪陈凤杜印
立托付字人妻杜洪氏
第二十七付托阄约字
同立付托阄约字人族亲林升、林海、林达、林仙水等,因房亲林座、林任兄弟无嗣,遗下薄产,经先前依堂亲承受代理,园税收吞,香烟失祀,升等目击心伤,欲再举族中守正之人归管奉祀,未得其人。兹有王耀官为人刚直,与林座虽是异父同母,素系友爱,无异同胞兄弟之亲。爰是公同议举将林座一坛神主托与王耀官奉祀,立将苎园、山园、厝地、厕池交付掌管收税,每年踏出税银叁员贴王耀官以为春秋忌辰之费,余剩若干,算明送交林仙水官收存,诸亲不得私借滥用,俟将来建嗣立业,有所归受,然后再行设法。此系公同付托,永无异言,今欲有凭,合立付托阄约叁纸,各执壹纸为照。
批明:林座、林任遗置苎园、山园、厝地、厕池,址在关渡庄,东至大路,西至许家园岸,南至土地公巷,北至林迁官为界。其契卷存在长房林升收执,年纳关渡妈祖香灯银贰角,再照。
再批明:阄约三纸:林仙水收执壹纸,林海收执壹纸,王耀收执壹纸,再照。
道光贰拾捌月拾月日
场见王耀林升
芝兰堡关渡庄正戳记
芝兰堡关渡总理戳记
立付托阄约字人族亲林达
林海
林仙水
代笔林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