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食货志

通典未知孰是。余意晋书所载数字较近情理,续汉书郡国志往所载数字,平均每户仅三口略强,当有讹误,永寿二年亦当系三年之譌,兹从晋书。(晋书当亦据帝王世纪,帝王世纪本文当与晋书相符,续汉书郡国志注之「六百七万」,当系「六十七万」之譌,「九百六」、「九」上当脱「七千」二字、「八」下当脱「十」字,「五千六万」、「六」下当脱「百四十八」四字,吾人不能以续汉志注时代较晋书为早遂笃信之也。) 至晋武帝太康元年(二八○),则降至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户,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口, 晋书地理志:「太康元年平吴,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八百四十」、通典食货典无「十」字。) 其间中国户口之锐减,可以概见。此次之户口减耗,盖在三国初期,即汉献帝时, 後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理乱篇:「汉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乱,计其残夷灭亡之数,又复倍乎秦项矣,吕及今曰,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於亡新之时也。」 魏志张绣传「从破袁谭於南皮,复增邑,凡二千户。是时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在,诸将封有未满千户者,而锈特多。」 续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剥庶民,三十馀年,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众之损,万有一存。」 晋书山涛传载涛子前所上疏有云:「自初平之元,讫於建安之末,三十年中,万姓流散,死亡略尽,斯乱之极也。」 其时人口减少之原因,语其要者,厥有数端。 1、杀戮 魏志董卓传:「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 魏志荀彧传注引曹瞒传:「自京师遭董卓之乱,人民流移东出,多依彭城间,遇太祖至,坑杀男女数万口於泗水,水为不流。陶谦帅其众军武原,太祖不得进,引泗南,攻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 魏志武帝纪建安五年注引献帝起居注:「公上言……:辄勒兵马与战官渡,乘圣朝之威,得斩级大将淳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