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卷四五 诸儒学案上三 黄润玉 罗伦 章懋 庄昶 张元祯 陈选 卷四六 诸儒学案上四 陈真晟 张吉 周瑛 蔡清 潘府 罗侨 卷四七 诸儒学案中一 罗钦顺 卷四八 诸儒学案中二 汪俊 崔铣 卷四九 诸儒学案中三 何瑭 卷五十 诸儒学案中四 王廷相 卷五一 诸儒学案中五 黄佐 卷五二 诸儒学案中六 张邦奇 张岳 徐问 李经纶 卷五三 诸儒学案下一 李中 霍韬 薛蕙 舒芬 来知德 卷五四 诸儒学案下二 卢宁忠 吕坤 鹿善继 曹于汴 吕维祺 卷五五 诸儒学案下三 郝敬 吴执御 卷五六 诸儒学案下四 黄道周 卷五七 诸儒学案下五 金铉 金声 朱天麟 孙奇逢 卷五八 东林学案一 顾宪成 高攀龙 卷五九 东林学案二 钱一本 孙慎行 卷六十 东林学案三 顾允成 史孟麟 刘永澄 薛敷教 叶茂才 许世卿 耿橘 刘元珍 卷六一 东林学案四 黄尊素 吴桂森 吴钟峦 华允诚 陈龙正 卷六二 蕺山学案 刘宗周 卷六三 附案 应典 周莹 卢可久 杜惟熙 颜鲸 郑性序
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三教既兴,孰能存其一,去其二。并为儒而不相容,隘矣。孔子大中,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是以能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然尝欲“无言”,且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大贤而下,概莫之及。后儒质有纯驳,学有浅深,异同错出。宋惟周子浑融,罕露圭角;朱、陆门人,各持师说,入主出奴。明儒沿袭,而其间各有发挥开闢,精确处不可掩没,梨洲黄子胪为《学案》而并录之。后之观者,毋师己意,毋主先入,虚心体察,孰纯孰驳,孰浅孰深,自呈自露,惟以有裨於为己之学,而合乎天地之所以为大,其於道也,斯得之矣。
康熙辛未,鄞万氏刻其原本三分之一而辍。嗣后故城贾氏一刻,杂以臆见,失黄子著书本意。今续完万氏之未刻。 乾隆己未夏五,慈谿后学郑性谨序。 黄千秋跋
先王父所著《明儒学案》一书,甬上万管村先生宰五河时捐俸刻之,未及半而去官,遂辍。其稿本归勾章郑义门。吾姚胡泮英言,广抚杨公文乾令子某欲刻之,属千秋力求之郑氏。书往而泮英殁,千秋与义门不胜叹惋,以为必浮沉於蛮溪瘴岭间,不可得还矣。越数年而泮英之甥景鸣鹿赉原本至,谓泮英殁时属鸣鹿曰:“黄子《明儒学案》一书未刻,并未取还,此我所死不瞑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