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论

以救天下后世也。
光绪十年甲申重九后一日容川唐宗海自序
凡例
一、血证自古绝少名论。故是书条分缕析。务求精详。间有烦文冗字。意取明显。故不删削。
一、时贤论及血证。率多影响。是书独从内难仲景探源而出。发挥尽致。实补唐以下医书之所不逮。故除引经之外。余无采录。亦间有一二暗合者。皆系偶同。并非掠美。识者鉴之。
一、是书分别门类。眉目极清。即不知医者。临时查阅。无不了然。最便世用之书。
一、是书议论多由心得。然其发明处。要皆实事实理。有凭有验。或从古圣引伸。或从西法参得。信而有征之说也。并非杜撰可比。
一、是书单为血证说法。与杂证不同。幸勿执彼例此。亦幸勿以此议彼。
[卷一] 阴阳水火气血论
人之一身。不外阴阳。而阴阳二字。即是水火。水火二字。即是气血。水即化气。火即化血。何以言水即化气哉。气着于物。复还为水。是明验也。盖人身之气。生于脐下丹田气海之中。脐下者肾与膀胱。水所归宿之地也。此水不自化为气。又赖鼻间吸入天阳。从肺管引心火。下入于脐之下。蒸其水使化为气。如易之坎卦。一阳生于水中。而为生气之根。气既生。则随太阳经脉为布护于外。是为卫气。上交于肺。是为呼吸。五脏六腑。息以相吹。止此一气而已。然气生于水。即能化水。水化于气。亦能病气。气之所至。水亦无不至焉。
故太阳之气达于皮毛则为汗。气挟水阴而行于外者也。太阳之气。上输于肺。膀胱肾中之水阴。即随气升腾。而为津液。是气载水阴而行于上者也。气化于下。则水道通而为溺。是气行水亦行也。设水停不化。
外则太阳之气不达。而汗不得出。内则津液不生。痰饮交动。此病水而即病气矣。又有肺之制节不行。气不得降。因而癃闭滑数。以及肾中阳气。不能镇水。为饮为泻。不一而足。此病气即病水矣。总之。气与水本属一家。治气即是治水。治水即是治气。是以人参补气。以其生于北方。水中之阳。甘寒滋润。大生津液。津液充足。而肺金濡润。肺主气。其叶下垂以纳气。得人参甘寒之阴。内具阳性。为生气化水之良品。故气得所补益焉。即如小柴胡。仲景自注云。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是通津液即是和胃气盖津液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