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辨疑、正误,详其出产形状也;次以气味、主治、附方,着其体用也。上自坟典,下至传奇,凡有相关,靡不收采,虽命医书,实该物理。我太祖高皇帝首设医院,重设医学,沛仁心仁术于九有之中;世宗肃皇帝既刻《医方选要》,又刻《卫生易简》,蔼仁政仁声于率土之远。伏愿皇帝陛下体道守成,遵祖继志;当离明之正位,司考文之大权。留情民瘼,再修司命之书;特诏良臣,着成昭代之典。治身以治天下,书当与日月争光;寿国以寿万民,臣不与草木同朽。臣不胜冀望屏营之至。臣建元为此一得之愚,上干九重之览,或准行礼部转发史馆采择,或行医院重修,父子衔恩,存殁均戴。臣无任瞻天仰圣之至。
万历二十四年十一月 日进呈,十八日奉圣旨:书留览,礼部知道,钦此。
《本草纲目》凡例
一、《神农本草》三卷,三百六十种,分上、中、下三品。梁陶弘景增药一倍,随品附入。唐、宋重修,各有增附,或并或退,品目虽存,旧额淆混,义意俱失。今通列一十六部为纲,六十类为目,各以类从。三品书名,俱注各药之下,一览可知,免寻索也。
一、旧本玉、石、水、土混同,诸虫、鳞、介不别,或虫入木部,或木入草部。今各列为部,首以水、火,次之以土,水、火为万物之先,土为万物母也。次之以金、石,从土也。
次之以草、谷、菜、果、木,从微至巨也。次之以服、器,从草、木也。次之以虫、鳞、介、禽、兽,终之以人,从贱至贵也。
一、药有数名,今古不同。但标正名为纲,余皆附于释名之下,正始也。仍注各本草名目,纪原也。
一、唐、宋增入药品,或一物再出、三出,或二物、三物混注,今俱考正,分别归并,但标其纲,而附列其目。如标龙为纲,而齿、角、骨、脑、胎、涎皆列为目;标粱为纲,而赤、黄粱米皆列为目之类。
一、诸品首以释名,正名也;次以集解,解其出产、形状、采取也;次以辨疑、正误,辨其可疑,正其谬误也;次以修治,谨炮炙也;次以气味,明性也;次以主治,录功也;次以发明,疏义也;次以附方,着用也;或欲去方,是有体无用矣(旧本附方二千九百三十五,今增八千一百六十一)。
一、唐、宋以朱墨圈盖分别古今,经久讹谬。今既板刻,但直书诸家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