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林琐语-清-陆懋修

 
病加于小愈,故病后之谨慎,当十倍于病前,胃口初开,切忌多食,仲景所以有损谷则愈之训。

加病之与病去,外象相似,最宜分别,故衄后无再汗之理,余可以此类推。

仲景于热之自表而里者,曰翕翕发热与热之自里而表者,曰蒸蒸发热。翕翕、蒸蒸,即表热、里热之分。

病一至于阳明,无论风寒暑温,同归火化,故六因之病,不入阳明,皆无火象。

宋人书有以“敦阜之纪”、“敦阜之土”为厚阜者,避光宗名〖忄享〗之讳也,非改经文。

同一湿也,寒湿可用姜附,湿热可用黄连。

病之始为恶寒之甚者,即为发热之机,盖为人身自有之阳气为之也。

虚有各种之虚,补有各种之补。

虚寒之寒,不即是冷。虚热之热,不即是火。

风寒以解表为主,温热以清里为主,故伤寒成温,亦专清里,表谓太阳,里谓阳明,非泛言藏府之表里也。

学医自《伤寒论》入手者,始而难,继而易。自后世诸家入手者,始若甚易,继则大难矣。

六经之病要分看,又要合看,总以胸中先有六经之病,然后目中乃有六经之证。

昔人所谓破气药者,破气中之滞者也。昔人所谓票血药者,破血中之结者也。气血既有所滞,非破不可,岂有一用此药,即将人之气血而破之乎?

病在经宜汗,在府宜下,此定法也。乃有谓中府宜汗之,中藏宜下之者,并以脉浮恶风寒之明明为中经者为中府,大便秘结之明明中府者为中藏,于是乎经之与府,汗之与下,遂无定法,势必有里实已具而仍用汗,藏真失守而仍用下者矣!

世之好言补虚者,每云正气大旺,则外邪不能侵犯,此□未病者言之则可。若其人即既病也,则外邪已经侵犯矣,已有侵犯,则必先去其侵犯,正乃不伤,若仍执此说,则邪之不去,有日见其虚而已。

案者断也,必能断乃可云案。方者法也,必有法乃可云方。

《本草从新》于人参、生地下云:“治伤寒瘟疫。”何以伤寒之外只有瘟疫?人参下又云:“庸浅之辈,不察虚实,但见发热,动手便攻。”此种句不知何以教人!

景岳、石顽皆以温疫置之杂证,而所论则皆温热,以其不知温热即是伤寒门中之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