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

条款太繁。不必备录者。阅者当为意会。毋以挂漏为咎。
一、各经条款。彼此相同。如各经俱备载。毋论已。其有详于此经。不复赘于他经者。或因候治相同。或因所列之款相互。须彼此连及。故他经不必再详。阅者当以意会。前后参看。毋得拘泥。
一、采辑前人诸说。或由理势所及。或因仲景论之前后相附。不以世代之远近为拘。
一、诸家方论。俱系专集。择其至精至当者录之。固已骈珠刻玉。各咀其英。各撷其髓矣。癸巳春。
从邑中嵇氏假得钦定古今图书集成中艺术部。按次而详读之。不啻深入龙宫海藏。遍赏奇宝。
非复人间耳目近玩矣。私心窃喜。故特表而志之。
卷首·总论
脉症总论
鳌按。仲景自序云。着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固合伤寒杂病而为一也。迨叔和编次。始分伤寒杂病为两书。于本论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正多。于是仲景原书。后人不得一见。叔和后。注释者不下什百家。又各以意颠倒。纷纭传会。更兼日久残阙。仲景之原文益失。仲景之书益难读矣。鳌今辑伤寒论纲目。分条析款。各循六经分次。而其论有不得分属六经者。因辑脉症总论、六经主症、阴阳、表里、传变、愈解六篇冠于前。以为卷首。又辑诸寒热症、阴阳易、劳复食复、百合病、狐惑病、阴毒、阳毒、阴阳交、瘥后诸病、妇人伤寒十篇。次于六经之后。实不免剪缀割裂之讥。然仲景原书。既不复睹。而苟可以发明仲景之书之旨。将质诸冥冥。仲景当亦曲恕。而不以剪缀割裂为余首罪也。阅者其更谅之。
【纲】仲景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目】朱肱曰。太阳、阳明、少阳。皆阳症也。桂枝汤、麻黄汤、大青龙汤。治太阳伤风寒也。
大柴胡汤、大承气、小承气、调胃承气汤。治阳明伤寒也。小柴胡汤。治少阳伤寒也。其他药。
皆发汗吐下后症也。若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即为阳毒。当以酸苦之药投之。令阴气复而大汗解。
如苦参、大青、葶苈、苦酒之类。皆复其阴气也。微止用苦。甚则兼用酸苦。折热复阴。若热极发厥。阳症似阴者。当以脉别之。太阴、少阴、厥阴。皆阴症也。三阴中寒微。则理中汤。稍厥或中寒下利。干姜甘草汤。大段重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