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注

,无恶寒发热之表证,无胃实自利之里证,因淫情之不禁,而余邪得以投其隙,移祸于不病之人,顿令一身之精气神形,皆受欲火之为害。是不病于伤寒,而病于阴阳之易也。
勿得以男女分名也。夫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阴虚而淫邪凑之,故少气而热上冲胸。气少不能运躯,故头重不举,身体皆重。邪中于阴,故阴中拘挛。冲任脉伤,故小腹里急。精神散乱,故眼中生花。摇动筋骨,故膝胫拘急。病由于肾,毒侵水道,故小便不利耳。谅非土木金石之味所能愈,仍须阴阳感召之理以制之,斯 裆之以意相求也。
烧 散:上取妇人中 近隐处者,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裆烧灰。
裆者,男女阴阳之卫,阴阳之以息相吹、气相聚、精相向者也。卫乎外者,自能清乎内。感于无形者,治之以有形。故取其近隐处烧而服之,形气相感,得其隐曲,小便即利。阴头微肿,浊阴走下窍,斯清阳出上窍,欲火平而诸证悉除矣。男服女,女服男,仍合阴阳交易之理、男女媾精之义、格物之情。至秽之品,为至奇之方,有如此者。
卷四
诸寒热证
病患身大热,反欲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病患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此属内因,不是外感,亦不关于七情。病在形躯,不涉脏腑,亦不犯于经络。故无六经脉证之可凭,非天时寒热所可拘也。是病只在骨髓,不在皮肤。皮肤寒热,是指天时,不是指病。两身字言身当其时也。若指皮肤,则不可为骨髓非身矣。风寒之邪得之于骤,故无定体。或发热恶寒,或骨内热而脏腑寒,或手足寒而肠胃热,或内外皆寒,或表里俱热,此骨髓之邪积渐使然,故无定体。伤寒中风之寒,是时令之邪气,故感其邪者,畏而恶之。此大热大寒,是时令之正气,因病非外来,故反欲之。伤寒中风之发热,是人身之阳气,故能与寒气相争。此骨髓之寒热,是渐积之伏邪,故虽逢天令之大寒大热,亦不能除。时大热而身反欲复衣,时大寒而反欲裸身,此病在骨髓,与病营卫者不同。法当以六味、八味二丸,补肾中之真阴真阳,而骨髓之蓄热痼寒,可得渐平耳。
原化嗣伯水攻之法,但可以资谭柄,而不可为继也。
问曰:“病有洒淅恶寒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