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子止以不尝药之过,所以被弒君之名也。医至三世,治人多矣,用物熟矣,功已试而无疑,然后服之,亦谨疾之道也。】
【山阴陆氏曰:三世相传,意之所不能察者察矣。世云:老医少卜。】

周礼

 天官
医师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订义 郑康成曰:医师,众医之长也。陈宏甫曰:人之一身之用,与天地同,有余则损,不足则补,天之道也。自非达得造化消息盈虚之理,如何会知得人身中气偏之所在?此真是丝毫不可差,如后世庸医,安能了得此事,所以成周以士大夫为之。】
【薛平仲曰:膳夫自庖人至腊人,既联事以共其职矣,食医一官属焉可也,特别而置诸医者之列,固人主护养之道。然先王不忍厚己以忘民也,是故先于食医,则有医师以掌分治民物之疾病;后于食医,则疾医疡医兽医,次第而设焉。盖仁出于身而加于民,爱乎物,实自夫一饮一食之间推之。】
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
【订义 刘执中曰:医师掌医之政令,则聚其毒药,有州土之宜,有采取之候,有治炼之方,有攻疗之制,悉预知之,然后可以共医事。】
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订义 王氏曰:饩廪称事,然后能者劝而不能者勉。】
【史氏曰:计其所失,为之殿最,则为医者惟恐其失之矣。】
食医中士二人,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凡君子之食恒仿焉。
【订义 郑节卿曰:古者史官乐官,与医卜之官,皆世其业,不兼官,不贰事,惧其不精也。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执技以事上者,惟医为难精,惟疾病不可不谨,先王岂敢以一人而兼二三人之能哉?是故食医之下有疾医,调饮食不兼于治病;疾医之下有疡医,察内证不兼于外证;疡医之下有兽医,治禽兽者不兼于治人也。必求其精,不敢计其冗,先王之仁也。】
疾医中士八人,掌养万民之疾病,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
【订义 郑康成曰:五药,草、木、虫、石、谷。养,犹治也。病由气胜负而生,攻其赢,养其不足也。王氏曰:《素问》曰:形不足,温之以气;精不足,补之以味。味养精者也,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