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尼光佛教法仪略
,用除暗惑;法开两性,分别为门。故释经云:“若人舍分别,是则灭诸法;如有修行人,不应共其住。”又云:“鸟归虚空,兽归林薮;义归分别,道归涅槃。”不覈宗本,将何归趣?行门真实,果证三宫。性离无明,名为一相。今此教中,是称解脱。略举微分,以表进修。梵本颇具,此未繁载。
形相仪第二
摩尼光佛顶圆十二光王胜相,体备大明,无量秘义;妙形特绝,人天无比;串以素帔,仿四净法身;其居白座,像五金刚地;二界合离,初后旨趣,宛在真容,观之可晓。诸有灵相,百千胜妙,实难备陈。
经图仪第三
第一,大应轮部,译云《彻尽万法根源智经》;
第二,寻提贺部,译云《净命宝藏经》;
第三,泥万部,译云《律藏经》,亦称《药藏经》;
第四,阿罗瓒部,译云《秘密法藏经》;
第五,钵迦摩帝夜部,译云《证明过去教经》;
第六,俱缓部,译云《大力士经》;
第七,阿拂向胤部,译云《赞愿经》;
大门荷翼图一,译云《大二宗图》。
右七部大经及图,摩尼光佛当欲降代,众圣赞助,出应有缘,置法之日,
传受五级。其馀六十年间,宣说正法,诸弟子等随事记录,此不载列。
五级仪第四
第一,十二慕阇,译云承法教道者;
第二,七十二萨波塞,译云侍法者,亦云拂多诞;
第三,三百六十默奚悉德,译云法堂主;
第四,阿罗缓,译云一切纯善人;
第五,耨沙喭,译云一切将信听者。
右阿罗缓已上,并素冠服;唯耨沙喭一位,听仍旧服。如是五位,禀受相依,咸遵教命,坚持禁戒,名解脱路。若慕阇犯戒,即不得承其教命;假使精通七部,才辩卓然,为有僭违,五位不摄。如树滋茂,皆因其根;根若惫者,树必干枯。阿罗缓犯戒,视之如死,表白众知,逐令出法。海虽至广,不宿死尸。若有覆藏,还同破戒。
寺宇仪第五
经图堂一,斋戒堂一,礼忏堂一,教授堂一,病僧堂一。
右置五堂,法众共居,精修善业;不得别立私室厨库。每日斋食,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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