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尼光佛教法仪略

大力士经》;

第七,阿拂向胤部,译云《赞愿经》;

大门荷翼图一,译云《大二宗图》。

右七部大经及图,摩尼光佛当欲降代,众圣赞助,出应有缘,置法之日,

传受五级。其馀六十年间,宣说正法,诸弟子等随事记录,此不载列。



五级仪第四

第一,十二慕阇,译云承法教道者;

第二,七十二萨波塞,译云侍法者,亦云拂多诞;

第三,三百六十默奚悉德,译云法堂主;

第四,阿罗缓,译云一切纯善人;

第五,耨沙喭,译云一切将信听者。

右阿罗缓已上,并素冠服;唯耨沙喭一位,听仍旧服。如是五位,禀受相依,咸遵教命,坚持禁戒,名解脱路。若慕阇犯戒,即不得承其教命;假使精通七部,才辩卓然,为有僭违,五位不摄。如树滋茂,皆因其根;根若惫者,树必干枯。阿罗缓犯戒,视之如死,表白众知,逐令出法。海虽至广,不宿死尸。若有覆藏,还同破戒。



寺宇仪第五

经图堂一,斋戒堂一,礼忏堂一,教授堂一,病僧堂一。

右置五堂,法众共居,精修善业;不得别立私室厨库。每日斋食,俨然待施;若无施者,唯使听人,勿畜奴婢及六畜等非法之具。

每寺尊者,诠简三人:

第一,阿拂胤萨,译云赞愿首,专知法事;

第二,呼嚧唤,译云教道首,专知奖劝;

第三,遏换健塞波塞,译云月直,专知供施。

皆须依命,不得擅意。



出家仪第六

初辩二宗:求出家者,须知明暗各宗,性情悬隔;若不辨识,何以修为?

次明三际:一,初际;二,中际;三,后际。

初际者,未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愚痴;诸所动静,无不相背。

中际者,暗既侵明,恣情驰逐;明来入暗,委质推移。大患厌离于形体火宅愿求于出离。劳身救性,圣教固然。即妄为真,孰敢闻命?事须辩折,求解脱缘。

后际者,教化事毕,真妄归根;明既归于大明,暗亦归于积暗。二宗各复,两者交归。

次观四寂法身。


四法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