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盂兰盆经新疏

。富贵贫贱。各有生身重恩。安得不修孝慈之行。不修孝慈。不但非佛弟子。亦复非人类也。皆应先为者。不必父母去世。然后为之。佛欢喜日者。如来应世。本为度生。今自恣日。众僧如法相教相谏。展转相成。能令正法久住。又檀越。得因此修供作福。广行孝慈。畅佛本怀。故名佛欢喜日也。

 二。教发愿。

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饿鬼苦。生人天中。福乐无极。

一切行门愿为前导。既修胜供。须以胜愿期之。自得存亡均利。充七世以及尘劫。是在修愿行者。自拓其心量也。

 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

念念常忆父母等。正是教修孝慈。孝慈之道。正是观心。若不心观为法供者。徒存空想。纵令昼夜悲号。究竟何益。若漠然忘念。则非佛弟子。忤逆不孝。进退推之。必须约观心。释此文义也。观心之义。具如元文。年年七月十五等。教修事供。不得执理废事。又不得一年修供之后。遂谓父母已度。不复更修。须知父母。恩重无极。须是念念观理。年年举事。未度脱者。令得度脱。已度脱者。令增胜乐。方名孝子。始是报恩。

 四。劝受持。

若一切佛弟子。应当奉持是法。

信受名奉。专念名持。即是双劝。修于事理二供也。应当者。诫勖之辞。若不奉持。非佛弟子。以应反显不应。不应即是律中罪名。旧所谓制令必行。不行即是违制。亦可属律藏者是也。即经是律。益显其为大乘矣。

 三。奉行。

时目连比丘。四辈弟子。欢喜奉行。

四辈。即四众。一发起众。二当机众。三影响众。四结缘众。欢喜者。三义故喜。一能说人清净。二所说法清净。三所得利益清净。今文利益。虽不明于果证。而圆音一唱。密益何穷。如初为提。谓说三归五戒。便有无量诸天。发大道心。无量诸天。得无生忍。况今殊胜法门。方弹诃于六通圣果。岂仅仅为人天浅津。经文自略。义必有秘密不定二种深益也。

佛说盂兰盆经新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