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


海刚峰先生,直谏人也。当肃皇帝末年,斋居静摄。惟时方士陶仲文等,导以斋醮引年之术,群臣将顺,莫有言其非者。刚峰先生时为比部郎,无言责之任,乃奋然起曰:“是尚可以缄默为乎?”乃抗疏反覆累千言,大指欲反其昔日之误,置其身于尧舜禹汤之上。肃皇帝大为感悟,日取读数过,惜未及施行,不幸宾天。
穆皇帝甫继大宝,即首出先生于狱,擢为大理寺丞。盖承先皇帝之志,知先生为最深也。先生益自感愤,其理冤狱、拔幽滞,诸所称腊肉干者,悉以先生为归,人称为神明。昔人云:“关节不通,有阎罗包老”,先生之风大类是。累功历官至都御史,虽其所行宁便于民,而不便于缙绅。诸言事者,摘其过端上之,穆皇帝素知先生之为人,未尝一加罪焉。
先生历事三朝,其直声,在朝廷;其实惠,在黎庶;其清风,在宇内;其公论,在人心。先生盖钟扶舆之口气,而为熙朝之名臣矣乎!
先生生于濒海之外、前有丘琼山先生以文章著海内,后有海刚峰先生以直声震朝野,后先继美,非圣朝作人弘化,讵能于濒海外得人,亦若斯盛乎?且所称谏者,不贵口而贵改,不贵说而贵绎,先生之于肃皇帝,盖不徒改而绎者。穆皇帝擢召用,俾得见诸实事。驯至今上,犹能大为擢拔,使得二三臣如先生者,布列中外,何患天下之不治平哉?然而决狱惟明,口碑载道,人莫不喜谭之。
时有好事者,以耳目所睹记,即其历官所案,为之传其颠末。余偶过金陵,虚舟生为予道其事若此,欲付诸梓,而乞言于予。余亦建言得罪者,忽有感于中,因喜为之序。
万历丙午岁夏月之吉,晋人羲斋李春芳书于万卷楼中。 卷之一   第一回 断问强奸
海公在淳安,一县称其善于谳狱。一日,谒顾代巡,适有告奸者,狱已三年,和奸强奸未决,属公定脱,盖欲试公之决也。公令隶有力者一人去衣服,诸衣皆去,独里衣,妇以死自持,隶无如之何。公曰:“供作和奸,罢讼。”遂决。盖妇苟守真,衣且不能去,况可犯耶?
告欺奸
告状人陈福生,告为欺奸致命事。乱伦灭法周才,调奸姿婶,婶义不从,殴伤致死。陈福生状投地方,招过银买息,吴亦得银若干,凭德见证。有此不法,人伦大变,广财理贿,死魂莫伸。乞恳亲提,明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