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注

文选注 唐 李善 提要 序 卷一 赋甲 卷二 赋甲 卷三 赋乙 卷四 赋乙 卷五 赋丙 卷六 赋丙 卷七 赋丁 卷八 赋丁 卷九 赋戊 卷十 赋戊 卷十一 赋己 卷十二 赋己 卷十三 赋庚 卷十四 赋庚 卷十五 赋辛 卷十六 赋辛 卷十七 赋壬 卷十八 赋壬 卷十九 赋癸 卷二十 诗甲 卷二十一 诗乙 卷二十二 诗乙 卷二十三 诗丙 卷二十四 诗丙 卷二十五 诗丁 卷二十六 诗丁 卷二十七 诗戊 卷二十八 诗戊 卷二十九 诗己 卷三十 诗己 卷三十一 诗庚 卷三十二 骚上 卷三十三 骚下 卷三十四 七上 卷三十五 七下 卷三十六 令 卷三十七 表上 卷三十八 表下 卷三十九 上书 卷四十 弹事、笺、奏记 卷四十一 书上 卷四十二 书中 卷四十三 书下 卷四十四 檄 卷四十五 对问、设论、辞、序上 卷四十六 序下 卷四十七 颂、赞 卷四十八 符命 卷四十九 史论上 卷五十 史论下、史述赞 卷五十一 论一 卷五十二 论二 卷五十三 论三 卷五十四 论四 卷五十五 论五 连珠 卷五十六 箴、铭、诔上 卷五十七 诔下、哀上 卷五十八 哀下、碑文上 卷五十九 碑文下、墓志 卷六十 行状、吊文、祭文     提要
《文选注》六十卷,案:《文选》旧本三十卷,梁昭明太子萧统撰,唐文林郎守太子右内率府录事参军事、崇贤馆直学士江都李善为之注。始每卷各分为二。《新唐书·李邕传》称,其父善始注《文选》,释事而忘义,书成以问邕;邕意欲有所更,善因令补益之,邕乃附事见义,故两书并行。今本事义兼释,似为邕所改定。然《传》称善注《文选》在显庆中,与今本所载进表题:显庆三年者合。而《旧唐书·李邕传》称,天宝五载,坐柳勣事杖杀,年七十馀。上距显庆三年凡八十九年,是时邕尚未生,安得有助善注书之事?且自天宝五载,上推七十馀年,当在高宗总章、咸亨间,而旧书称,善《文选》之学,受之曹宪,计在隋末,年已弱冠。至生邕之时,当七十馀岁,亦决无伏生之寿,待其长而著书。考李匡乂《资暇录》曰:李氏《文选》有初注成者,有复注,有三注、四注者,当时旋被传写,其绝笔之本皆释音训义,注解甚多。是善之定本,本事义兼释,不由於邕。匡乂唐人,时代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