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明鉴要经
上清明鉴要经
经名:上清明鉴要经。撰人不详,约出於南北朝或隋唐。言作明镜法及服食仙药方。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正一部。
上清明鉴要经
凡行持,先沐浴斋戒,解冷身体,衣被洗浣令新洁,以香熏之。
作明镜法经第一
照镜欲见形之法:当小开户,居暗向明,暂闭目,思想见面形。初时漠漠,殊无所见,中宿之后,渐渐洞远,自见面目巾帻,心中眼眼开明。平旦及日入,此时最好。若日盛明,当小闭户,在灼灼中窥镜,终无所见也。
火下照镜,当以火自远,勿得逼近火。欲开目照镜,自视形体,当在灼灼明中无苦。若欲闭目思见面形,当居暗向明,然后见耳。
照镜大要,当安卧,思想精诚。未卧之间,体条条,常须臾之顷,当有赤黄从额上出,照耀一室中。於是彷佛怳惚,如觉如卧,便自见面形在光中,对共相视如顷,即便消灭。卧觉之后,辄复照镜,欲卧便卧,思之如前法。当夕夕自见也。或卧觉两面相对,或见己形两人共并坐,或卧寐之间,见好神童玉女,年十五六,好衣服,头额正见,辄再拜。或耳边闻语声,天下吉凶万事、皆预知之。或在壁东见壁西,或暮卧梦照镜,或还光内视五藏。照镜当以甲始。
立规之法,以明镜九寸,无令面中有疵瑕,正令清明,左右各一,去人一尺五寸,与目齐。澡锌盛井华水,着下也。夜照镜,宜用麻油火也。自见其形分明,下地再拜长跪,言吾与子同体,令子分形万千,乞丐常与子相随,身形不衰,万年相随。受视中明镜,先视形见众物,听闻人语声。
修明镜,有三童九女侍之。三童长六尺,九女长五尺。青腰青衣,当间衣紫,内子衣黑,素女衣白,皇女衣黄,帐上衣缃,道女衣黄,女婴衣红,曾女衣绛。
明镜君官属将百二十人,治开阳宫,主人两目童子,精光相视见景,知吉凶。
真人道士摩镜经第二
昔有摩镜道士,游行民间,赁为百姓摩镜,镜无大小,财费六七钱耳。不以他物摩也,唯以药涂面拭之,而镜光明不常。有好事袁仲阳者,知其有道,乃要留使宿,为好设,主人乃拜而请问之。道士告仲阳曰:明镜之道,可以分形变化,以一为万,又能令人聪明,逆知方来之事,又能令人与天上诸神仙见,行其道得法,则天上诸神仙皆来至。道士自见己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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