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参同契释疑

一月三十日兼并为六十卦也。一本作兼并为六十四,非是。
用之依次序,一本依作如。
《既》、《未》至昧爽。即下文晦至朔旦之谓也。一本昧作晦,非是。盖《既》、《未》即月晦,昧爽即月朔。若以为《既》、《未》至晦爽则犹言晦至晦爽,於文义大谬矣。
春夏据内体,从子到辰巳;秋冬当外用,自午讫戌亥。盖以两卦并言,前一卦属春夏,自子至巳,阳自下而升也。后一卦属秋冬,自午至亥,阴自上而降也。若只以一卦言,则一卦止有六爻;以十二时配之,恰欠其半。毕竟日用两卦直事,须当以两卦并言。
得其序,一本序作理。
变化於中,晦庵朱子注本变化作升降。一本作升降变化於其中。
包裹。盖用文子《通玄真经》语。旧本作包囊,非是。
以无制有,乃是制造之制,非制御之制也。大丹之法於无中造出有来,故曰以无制有。如作制御之制发明,而以无为神,为汞,为离;以有为气,为铅,为坎,此亦是一说,然非魏公本旨。愚尝反覆考之,盖因《龙虎经》有所谓有无相制,朱雀炎空。於是,后#4人更不究上下文之义,竟以制造之制作制御之制说了。又如中篇谓:刚柔断矣,不相涉入。言刚柔不相侵逾也。故继之日:五行守界,不妄盈缩。却与后章刚柔离分之义不同。或又泥乎《龙虎经》有所谓刚柔抗衡,不相涉入,非火之咎,谴责於土之说,亦未免以刚柔离分之义说了。今人相传皆谓魏伯阳因《龙虎经》而作《参同契》,故不得不祖《龙虎经》之说。殊不知《龙虎经》乃是檃括《参同契》之语,实出於魏公之后。晦庵朱子云:后人见魏伯阳传有《龙虎上经》一句,遂伪作此经,大皆是体《参同契》而为之。其间盖有说错了处。愚向者未得其说,亦弗敢便以朱子此论为然,后来反覆玩味,以《参同契》相对互考其说,乃觉《龙虎经》之破绽旁出,而真是檃括《参同契》之语也。盖魏公之作《参同契》,乃是假借《同易》爻象发明作丹之秘,非推广《龙虎经》之说。若果推广《龙虎经》之说,则当日《龙虎参同契》,不得谓之《周易参同契》也。然而《龙虎经》亦是好文字,是故蔡季通探喜其言,如曰:元君始炼汞,神室含洞虚。又曰:自然之要,先存后亡。诚为至论。但不是魏公以前之书耳。
器用者空,李抱素注本者作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