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清公从政录

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
按物太宜含弘,如行旷野,而有展布之地,不然太狭,而无以自容矣。
左右之言不可轻信,必审是实。
为政通下情为急。
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未至也。《书》曰:“我务省事。”则民不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作一事不可苟。
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触忤,斯能为人不能主之事功。
与人言宜和气从容,气忿则不平,色厉则取怨。
处人之难处者,正不必厉声色与之辨是非,较长短,惟谨于自修,愈谦愈约,彼将自服。不服者妄人也,又何较焉?
为官最宜安重。下所瞻仰,一言不当,殊愧之。
张文忠公曰:“左右非公故勿与语”。予深体此言,吏卒辈,不严而粟然也。
待下固当谦和,谦和而无节,及纳其悔,所谓重巽吝也。惟和而庄,则人自爱而畏。
慎动当先慎其几于心,次当慎言慎行慎作事,皆慎动也。
闻人毁已而怒,则誉已者至矣。
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为虚文,适足以启下人之玩而已,故论事当永终知弊。
为人不能尽人道,为官不能尽官道,是吾所忧也。
使民如承大祭,然则为政临民,岂可视民为愚且贱,而加慢易之心哉?
处事,不形之于言犹妙。
尝见人寻常处置得宜者,数数为人言之,陋亦甚矣。古人功满天地,德冠人群,视之若无者,分定故也。
如治小人,宽平自在,从容以处之,事已,绝口不言,则小人无所闻以发其怒矣。
胆欲大,见义勇为;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圆,应物无滞;行欲方,截然有执。
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
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小所惑而易其所守。
疾恶之心固不可无,然当宽心缓思可去与否,审度时宜而处之,斯无悔。切不可闻恶遽怒,先自焚挠,纵使即能去恶,己亦病矣。况伤于急暴,而有过中失宜之弊乎?经曰:“忽忿疾于顽。”
孔子曰:“肤受之愬,不行焉。”皆当深味。
轻与必滥取,易信必易疑。
韩魏公、范文正诸公,皆一片忠诚为国之心,故其事业显著,而名望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