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

则作「昼夜更直五日」,与孙案均异。 〔一八〕孔本书钞卷六0引作「青缣白绫牒布被」,类聚卷八五作「 青绫白绫被」,御览卷七0七则作「青练白绫被」,诸载各异。 〔一九〕后汉书书锺离意传注末有「下天子一等」五字,孔本书钞卷一四三引亦然。 〔二0〕此条御览服用部有两引,俱见卷七0七;布帛部亦两引,一见卷八一六,一见卷八一八,孙注未详。 〔二一〕诸引中唯后汉书锺离意传注引作「伯使一人」。 〔二二〕广韵卷一上平声十一模注作「给女史二人,着洁衣服」。 〔二三〕「书钞仪饰部」系「书钞服饰部」之讹。又「御览服章部」系「御览服用部」之讹。 〔二四〕诸引「赤」俱引作「漆」,故改。又孙注第一出处当作广韵卷一上平声六脂注。 〔二五〕孔本书钞卷一0四引无「令」字。 〔二六〕孔本书钞卷一0四「两枝」引作「一双」。 〔二七〕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0五均引作「小墨一枚」。又孔本书钞卷六0引作「分墨一丸」,且列于上条之末,与他引皆异。 〔二八〕文选注两引俱作「应劭汉官典职」。 〔二九〕点校本、殿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有吏能为之」。 〔三0〕孔本书钞卷六二末句作「丞、郎下车,举手礼平施也」。 〔三一〕「督诸州」以下九字,又见书钞卷六二,孙辑脱注。 〔三二〕孔本书钞卷六二「罪当」作「平罪」。 〔三三〕孔本书钞卷六二引有「及」字,无「令」字。御览卷二二七「令」作「今」,属下读,是。又此两引引书均作「汉官仪侍臣下」,孙氏从陈本书钞人汉官典职,亦非。 〔三四〕「元年」原误作「二年」,诸本续百官志补注均作「元年」,故据以正。 〔三五〕点校本、殿本续汉志补注即作「不」。 〔三六〕点校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事」作「士」。 〔三七〕点校本、殿本续汉志补注「公议」均作「公仪」,此从汲本。 〔三八〕点校本续汉志补注「其」上复有一「后」字。 〔三九〕通典卷五八作「长秋太仆」。然后汉书宦者传、灵帝纪均作「长乐太仆」,通典引恐误。 〔四0〕通典卷七0「陪」下有「位」字,疑此脱。 〔四一〕通典卷七0「杂会」作「亲会」当是。 〔四二〕通典卷七0「启前」作「陪前」。 〔四三〕按续汉志补注、后汉书安帝纪注「就水」均作「嗽水」,文选西京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