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古义
肝俱沉。脾在中州为正。至于他分两手部位。及脏腑脉。并时分见于尺寸。皆以为王氏脉经之非。可谓千古卓见矣。惜乎众口烁金。遂使脱锥之才。坐下客之列。
余善其说之近乎古。故时举寓推毂之意云。
(第四旧十六)难曰。脉有三部九候。有阴阳。(旧本四难)有轻重。(旧本五难)有六十首。(旧本十难)有(张世贤本有有字故补之)一脉变为四时。(旧本十五难)离圣久远。各自是其(诊)法。何以别之。
按此问辞出旧本第十六难。然无答辞。疑是缺文乎今考前后篇。推以移之于此。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上部(寸)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中部(关)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下部(尺)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审而(针)刺之者也。
按此一节。出旧本第十八难中。脉有三部九候。如何主之十字。谢坚白以为衍文。然是特更端之辞。下编多见此例。
则置亦无妨焉。素问分头面手足为天人地三部。每部候三穴。合为九候。而扁鹊便以寸关尺为三部。每部浮中沉。合为九候。义若相悖。然其致一也。盖扁鹊之意。于内经诸篇。率皆去繁就简。约示其义者。每每皆然。故在此篇。亦唯言两寸法天。心肺主之。两尺法地。肾肝主之。两关法人。脾心包主之。审而刺之。言分三部九候而针刺之。
上部(寸)有脉。下部(尺)无脉。其人(必)当(有)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倦)无能为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脉)譬如(二字旧本误在人之有尺之上今从滑注移于此)树之有根。枝叶(比寸)虽枯槁。
根本(比尺)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元气。故知不死。(此一节旧本误出于第十四难之末今以文理考则当属于上文故僭移于此)
按此因上文言上下部脉自有本末之理。所谓上部有脉。下部无脉者。是主邪气。故有未必有。无未必无。益是饮食隔塞中焦。不得磨旋。则上焦不清。下焦不通。故脉溢上而侵心肺之分。是以其人当吐。然则上部有脉。是谓有邪脉也。
其无脉者。亦当一旦隔塞而不见焉。若既有吐。则上下俱通。而其无脉处。还复相见。若夫不吐则下焦无气。而肾肝殆绝。故曰死矣。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者。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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