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寒论辩证广注

。以和其营血。而脚即伸。设若胃气不和。谵语者。胃中津液。为前桂枝干姜等。辛热药所耗。后条辩云。此非胃中实热者比。故少与调胃承气汤和之。乃从治之法也。若不知此证之不可汗。
而重发其汗。复加烧针以劫之。则阳气几亡。阴血复凝。能不急用四逆汤。以回其阳。兼复其阴邪。以四逆汤中有炙甘草。复能生血故也。证治之难如此。用药者。可无次序乎哉。)
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甘草干姜汤方
甘草(四两炙) 干姜(二两炮)
上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成注引内经曰。辛甘发散为阳。甘草干姜相合。以复阳气。
琥按上方。实非发散药。条辩云。甘草益气。干姜助阳。复其阳者。充其气之谓也。愚以气充。则津液生。而咽中不干。膈寒解。吐逆自止也。
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芍药甘草汤方
白芍药(四两) 甘草(四两炙)
上二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成注云。芍药白补而赤泻白收而赤散也。酸以收之。甘以缓之。酸甘相合。用补阴血。
琥按上方。用于阳气既复之后。但阴血未和。故用白芍药为君以补营血。炙甘草为臣以和阴气。阴血和补而脚自伸矣。
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调胃承气汤方
(见伤寒辩注第六卷阳明篇中)
琥按上方。治伤寒胃腑实热药也。今取以治中寒者。以前证误与桂枝汤。复与甘草干姜汤。姜桂辛热。耗胃中津液。因而谵语。原方后云。少少温服。此不过暂假之。以和胃气而止谵语。故尚论篇云。倘多与之。则为下而非和。岂不大误。
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四逆汤方
(正解见中卷少阴病中)
琥按上汤。治上条证。若重发其汗。复加烧针者夫重发汗。则阳亡而气欲脱。故用干姜附子。以回阳助气。加烧针。则阴受伤而血不流。故用炙甘草。以和其血。兼扶其阴。此亦借用之方。非若少阴病。脉沉厥逆。此方为正治之药也。
或问重发汗为亡阳。阳气虚而用四逆。固矣。加烧针。不无火逆之患。何以仍用四逆汤。余答云。热病阳气有余。加烧针。则为火逆。寒病阴寒用事。加烧针。徒耗其